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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食品安全恶性事件又频频出现,时刻影响到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瘦肉精”事件尘埃未落,“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牛肉膏”又接踵而来……台湾塑化剂的波及范围之广,让广大民众不断质疑着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管,湖北省做为我国农业大省,特别是我国最重要的食品原材料生产基地和农产品输出省份,其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健全与否不仅关系到湖北省的食品安全,而且对全国食品安全有着重大影响。然而,近年来,湖北省的食品安全并不容乐观,虽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但例如像猪肉中的“瘦肉精”,蔬菜中的残留农药,蛆虫橘,“周黑鸭”大肠杆菌超标等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此外,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其内容对构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方面起到了全面的指导性作用,但要落实到保障食品安全的具体实践当中,还有需要不断地摸索、实践。随着当前食品安全隐患成隐性和高技术化发展,食品的识别难度和危害性也逐渐加深,如何在《食品安全法》的实施过程中,结合湖北省食品安全保障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地方性行政法规,健全湖北食品安全法律保障体系,是保障湖北省食品安全的应然选择。论文立足于湖北食品安全的现状、特点、结构以及规律,在结合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变迁、社会主体多元背景的基础上,通过大量实证研究,从微观层面了解和分析食品生产者的生产态度及其影响因素,以利益机制的视角分析出农产品生产者和食品生产商在食品的初级和中级加工中产生出食品安全问题的利益因素,发现湖北食品安全现状存在的问题和深层次的原因。通过对湖北省食品安全现状的考量归结出了当前湖北食品保障问题中的多种困境。依托湖北省农产品产出较大的具体情况,和对湖北省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保障体系的归纳总结,提出适合湖北省省情的食品安全法律保障的制度架构体系,延伸出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的制定。并引入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产业政策和税收机制,理清农产品质量安全与食品安全的互动关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作为保障湖北省食品安全的重要突破口,切实做到从源头抓起,做好湖北省食品安全保障的制度建设。将农民环境权创新理论引入食品安全保障制度体系,突出农民作为农产品食品生产者在食品安全保障中的重要地位。以利益机制研究为理论突破口,归纳出食品安全中各个主体在每一环节中的利益内生动力,强化法学研究对湖北省食品安全保障问题的前瞻性、对策性和回应性。论文重点梳理现有湖北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综合脉络,梳理各地市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关注各地区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组成部分的实施和适用情况,从中通过实证给出改进意见。坚持“背景研究——问题提出——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的基本逻辑思路,试图通过湖北省食品安全法律保障制度的系统研究,能够对湖北省食品安全保障提供制度上的支撑。将社会公共利益和利益协调理念作为一个全新视角引入,提出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法律保障制度的原则和标准,设计了9大具体的符合湖北省食品安全现状的保障制度,并创新性的提出了了湖北省多元主体互动、食品各环节衔接、城乡区域合作的新的制度运行机制,设计出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建议稿,在食品安全执法中创新性地提出了多部门综合执法的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