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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众多的企业通过努力经营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并构成了一定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然而国内外现有研究发现,过多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会导致管理层的自利消费以及企业过度投资等增加委托代理成本的行为,这些行为会降低企业未来的价值;同时研究也发现自由现金流量水平与公司治理机制又存在内部的关联性。本文的研究目的就是通过分析厘清公司治理机制、自由现金流量与企业价值相互影响的机理,从而为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增加企业价值提供理论和实证的支撑。 论文首先对相关的概念及涉及的理论进行了详细的阐述;然后通过对比分析了中小板上市企业公司治理方面的现状,并结合国内外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对公司治理机制、自由现金流量与企业价值相互影响机理做了定性的分析,据此提出了研究的假设;最后文章收集了我国中小板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对研究假设进行了实证的检验。为检验自由现金流量对企业价值是否存在滞后的影响,论文设计了△TobinQi+1(滞后一期托宾Q的增量)和△TobinQi+2(滞后二期托宾Q增量)两个变量,并带入模型进行了验证。结论显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与当期企业价值(托宾Q)正相关,但同时具有负向的滞后影响,即中小板上市企业过多的自由现金流量会导致企业价值在两年后相对减少;另一方面,中小板上市企业公司治理的相关指标对自由现金流量水平影响同样显著:股权集中度、管理层持股比例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正相关,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负相关,而独立董事持股比例对自由现金流量水平的影响并不显著。 根据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的结果,文章认为政策制定者应该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如为机构投资者提供更广阔的生存空间;逐渐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高我国公司治理的整体水平;企业董事会应该加强对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运用的限制与监管,避免随意和过度的支出并主动探索更加适合本企业的治理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