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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迅猛发展,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国民收入达到中等水平,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在此过程中,我国也出现了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人民幸福感的获得,同时还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的达成形成了阻碍。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变成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表明我们党始终关心人民需求的变化,并以满足人民需求为根本原则。因此,在未来发展过程中,我国应该更加强调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平衡,为此就必须强调协调发展的重要性。在当前的发展阶段,我国应该围绕人民这个主题,逐步实现协调发展,尤其要着重处理那些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最直接、与现实利益有关的问题。简而言之,就是探索在协调发展过程中如何实现以人民为中心。本文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相关理论,尝试分析了协调发展的科学内涵及特征,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探讨“以人民为中心”的协调发展问题,并立足于马克思主义群众观,阐释了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理论渊源和内涵,为后文论述打下基础。协调发展就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协调发展的应有之义,这是因为协调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满足人民需求,实现人民美好愿望,同时协调发展的实现也必须依赖人民,而人民群众的发展程度也是协调发展的关键指标。协调发展顺应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协调发展有益于维护人民的根本权益,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在协调发展的实现过程中,我们确实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其中不足,突出问题就是发展不协调、民生领域仍有短板,比如,教育资源存在差异,城市公共服务产品分配相对不公,城乡基本就业服务不均衡,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矛盾不容忽视,而且这些问题都会阻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达成。为能够继续满足人民群众日渐增长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希望能为有效解决协调发展所面临的困境,作一些尝试性研究。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协调发展问题进行研究,有助于实现城乡和区域发展的平衡化,有利于促进资源的公平分配,有益于公共服务配置的协调化和均等化。在协调发展过程中,我们应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才能够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的现实问题,为全国人民实现美好生活铺平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