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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络是继书本、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之后传播信息和交换思想的一个新的交流媒体和表达方式。网络在被广泛应用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兴的权利,网络表达权便是其中之一。作为公民基础权利——表达权的一种新形式,互联网对传统的表达权利的保护与规制提出了新的挑战。现如今,尊重和保障人权已经成为各国所普遍接受的价值,也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发展的努力方向。而作为新兴人权的网络表达权,对其价值实现的保护方式和权利限制的控制手段值得人们进一步深入地研究。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信息全球化的趋势,使网络用户的规模迅速扩大;而处于社会转型期间的诉求、意愿和矛盾也需要通过一定的渠道表达出来。网络表达自由不仅可以释放社会结构中的不稳定因素,而且给予社会发展一定的活力。世界上许多国家对于网络表达权投注了较大的关注,通过宪法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公民在运用网络进行表达的过程中享有充分的自由权,不受他人或公权力的干预。近年来,我国的法治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对于网络表达权的研究还较为落后,立法的发展相对也较慢,并且随着广大公民权利意识的提高,我国的法律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因此,为顺应世界人权的发展趋势与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需要,我国应加快对网络表达权的研究和立法。论文从法理学角度对网络表达权的概念与基本理论进行研究,旨在对网络表达权的保护与规制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以及基本制度的建构方面进行理论分析,并通过对国内外网络表达权保护与规制的现状和保护形式进行比较,探寻如何解决我国当前网络表达权保护与规制所存在的不足之处,探索如何建立健全我国公民网络表达权的保护与规制,保障、促进公民的网络表达自由的行使和实现,推进社会主义人权保护事业的发展与深化。我们认为,在现今信息化、人权化时代,人权保护已经成为社会的主旋律,国家尊重和保护公民的人权,尊重和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和权利,认真对待权利,成为法律的内在灵魂和神圣使命。作为新型人权,网络表达自由既与其他权利一样具有一般性、共同性,也有自身的特质,彰显了民主、民权、民生的新的维度和机能。在当代中国,我们应该以法治国家建设为基础,建设和完善富有中国特色的正当的良性的法律制度,建设和完善正当的合理的合法的权利保护、救济、规制机制及其运作机制,推进公民网络表达自由的保护和实现,推动公民的自由、权利、利益的保障与发展。在当代中国,我们应该通过观念更新、价值更新,通过制度创新和变革,通过法律实践的深化,树立以人为本,人权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正义、公平、公正、民主、平等、自由等等价值理念,树立人文化、人权化、法治化、民主主义、平等主义、理性主义等等社会价值和精神取向,协调公民、群体、社会、国家之间的关系,整合、协调、均衡各种利益关系,建设、改进、发展富有民族特性、契合共同体需求、契合民意民生的网络法律体系,建构与发展合理的公平的有效的网络法律保护、规制、救济机制,规范公民网络表达权的行使和实现,充分地保护公民网络表达的平等权利、平等自由,从而促进网络权利、网络表达权保护和规制的制度化、法治化、人本化、民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