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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在实施老工业基地改造战略,作为城市发展与建设的“先导”,城市规划在这一战略进程中应当“有所作为”。城市规划是一门实践性的学科,“有所作为”应当立足于规划实践、从实践中寻求突破。
老工业基地改造国有破产企业土地处置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有城市规划管理在土地处置程序上的被动、城市规划目标实施难、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问题、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以及社会稳定和破产效率问题等等,这些问题事关我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迫切需要深入研究应对策略并予以改革。论文从城市土地规划管理、国企改革过程中的政府作用与企业行为、国有企业破产制度等的理论分析入手,认为国有破产企业土地处置的改革应当坚持“国土国有”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规划调控与国有企业破产“一盘棋”、规划行政干预城市土地资本市场的范围界定等的指导思想。从这些指导思想出发,应用城市土地储备经营理论与方法,论文提出了三方面的改革建议措施:①对国有破产企业土地处置工作的改革建议;②对国有破产企业土地处置管理机制的改革建议;③对国有破产企业土地综合利用和土地整治储备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