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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时期,路是地方上最高一级的行政区划。本文所研究的金代山东路地区包括山东东路和山东西路,大致相当于今山东省的大部分地区,河南省东北部的部分地区以及今江苏省的北部部分地区。由于金朝在山东路地区的统治时间与金政权的建立时间(1115年)并不一致,鉴于本文所研究的是金政府对山东路的统治,故以金军进入山东路的时间,即天会三年(1125年),直至金政权的灭亡(1234年)为本文研究的时间范围。金朝时期,由于受战争、政治形势、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山东路区域内的人口数量经历了巨大的变化。其变化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金天会三年到金海陵王正隆末年(11251161年),这一时期山东路地区的人口数量呈快速下降和停滞不前的态势;第二阶段主要为金世宗和章宗统治时期(1161--1210年),这一时期,金朝社会趋于安定,各项制度逐渐完善,加之金世宗和金章宗的一系列发展生产、恢复人口的措施,山东路地区的人口迅速恢复,并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第三阶段为卫绍王大安三年至金朝灭亡(12111234年),这一时期正值金朝末期,蒙古军队南下,山东路地区再次陷入战乱之中,红祆军起义此起彼伏,各种灾害频发,从而导致这一时期山东路人口的急剧下降。金朝时期,山东路地区的农业经济也呈现出剧烈的波动。由于农业具有生产周期长,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受社会局势、自然环境影响较大等的特点。金代山东路地区农业经济的兴衰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金朝前期(11251161年),山东路地区的农业经济呈现出衰败的景象。从各种文献记载综合来看,当时山东地区农业经济的衰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连年战乱导致大片农田抛荒,农业生产无法正常进行;其二,大量农民死于战乱,农业领域的劳动力急剧减少:其三,农民由于种种原因而失去土地,沦为农奴,或流民;其四,粮价急剧上涨,饥荒频发,甚至发生“人相食”的惨剧。到世宗、章宗时期,金朝的社会秩序趋于稳定,尤其是在隆兴和议(1164年)之后,宋、金之间大规模的战争基本停止。同时,南迁山东人士的回归家园,也给山东路地区带来了优质的劳动力。加之世、章二帝都十分重视农业生产,多次颁布劝农诏令,使农业经济得到迅速恢复,并快速发展。金朝末年(12111234年),山东路一带战争频仍,社会动荡,人口急剧减少,土地大量荒芜,农业经济再度遭受破坏,快速衰退下去。金代山东路的手工业门类众多,有制盐业、丝织业、制瓷业、刻书业、采煤业等,产品种类齐全,并在技术上取得不少新突破,如瓷器的烧造和绘制技术等,为农业生产的发展提供许多物资,也丰富了商品市场,促进了金中期商业经济的繁荣。山东路地区水路交通发达,物产丰富,为商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山东东路的胶西榷场是金政府唯一的海上对外贸易场所,场内商品种类繁多,交易频繁,有来自南宋、高丽以及海外的许多罕见商品。此外,山东路地区的市镇经济和走私贸易也很发达,许多宋、金双方急需的物资都是以走私的形式进入双方市场,丰富民众的生产与生活,也促进了商业经济的发展。总体来看,金代山东路的社会经济有自己独特的地域特点:从纵向看,与北宋或元朝时期相比,山东路地区社会经济的总体发展水平仍有一定的差距。金朝时期,山东路境内不少州县的人口密度仍然未达到北宋时期的水平,农业生产、手工业生产、商业经济,与北宋、元朝时期相比仍有不少差距。从横向看,从整个金朝统治区域内的各个路来看,山东路地区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水平还是比较高的,其发展水平仅次于河北路地区。值得注意的是,在盐业生产方面,山东路地区呈现出显著的优势,仅从金朝的财政收入来看,来自山东盐使司的收入成为金朝中央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山东路食盐专卖收入占金朝盐税总收入的40%以上。山东路地区的农业经济、手工业生产也较为发达,商业贸易,尤其是宋、金海上贸易十分发达,经济的总体发展程度还是比较高的,为此山东路成为金王朝十分重视的区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