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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是国之经济的中流砥柱,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是促进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学界普遍认为,税负过重是制造业难以发展的重要原因。为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助力中国经济转型,我国增值税继全面营改增之后,又经历3次税率调整:2017年取消13%档税率,将农产品等税率降为11%;2018年将17%与11%两档税率各降1个百分点;2019年将税率从16%下调至13%,从10%下调为9%。增值税税率的大幅下调,对实体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建设制造强国战略的不断推进,先进制造业利用其自身优势以及国家政策扶持而迅速发展壮大,作为传统制造业之一的食品制造业发展速度却不断放缓。由于国家对农产品的补贴政策,食品制造业销项税率与进项税率之间存在税率差,由此出现的“高征低扣”使食品制造业税负增加。因此,增值税税率下调能否减轻食品制造业税负,实现食品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是本文的研究中心。首先,分析增值税税率下调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并从理论角度阐述增值税税率下调对食品制造业税负与经营业绩的影响。发现税率下调后,食品制造业的税负减少,且减税效果优于其他制造业行业。税率下调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受企业议价能力的强弱而表现出不同结果。其次,结合34家A股食品制造业上市公司的公开数据,将税率下调前后税负与经营业绩的变化进行统计分析。在此基础上,利用实证研究方法对上述分析进行验证,同时,探究其他可能影响食品制造业税负与经营业绩的因素。其中,企业议价能力不仅会影响经营业绩,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税负。对食品制造业企业而言,上下游企业的议价能力越强,则企业自身在供应链中的议价能力越弱,企业的税负越难向两端转嫁,企业税负减轻的越少。营业成本率高可以降低税负,但却不利于经营业绩的提升,这警示食品制造企业从长远考虑应控制成本。存货周转率对经营业绩有负向影响,与税负之间的关系不显著;企业规模则相反。企业的研发创新能力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影响程度还需增加样本量,做进一步研究。最后,得出结论,认为增值税税率下调实现了为食品制造业减负的目的,但要想促进经营业绩提升还需多方面努力。并据此提出几点建议:应完善增值税制度,统一食品产业税率,给予食品制造业更多税收优惠;应提高税务部门的税收征管效率,在保障税收收入的同时,更好的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应激发食品制造企业的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