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权益的研究——基于导师制度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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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是高等教育系统中的一个特殊群体,是链接高校和研究生的纽带。如果说高校是生产高科技人才的工厂,那么导师将直接决定着这些被输出产品的质量,这里的导师是输出产品质量的操控者,那么对于导师予以怎么样的“投入”才有利于高质量产品的输出呢?故对于导师这一群体的关注和投入显得极为重要,笔者认为对导师群体的“投入”上升到理论高度既是导师群体的权益保障范畴。  体育学是一个新兴的综合交叉类学科,它的发展有赖于各门学科的支撑,然而这并不代表他没有独立性,它具有自己独特的特征、特殊的表现形式、重大存在价值和意义。在我国大力提倡科技强国、人才强国背景下的今天,如何保障体育学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如何建立起适合我国体育学发展的导师制度?如何保障体育学研究生导师群体的权益?如何使导师权益融入导师制度的方方面面?这些问题的解决将有助于保障高等教育人才的质量,有利于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的实现。  本文采用文献法,对研究生导师制度、高等教师权益、教育法学等相关文献进行梳理,综合参考各方面已有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和导师工作的实际情况,运用文本分析法解读相关制度的硬性要求,深入了解我国导师制度背景下的体育学导师群体的权益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目的是从相关的导师制度入手,对当前我国体育学研究生导师的权益进行逻辑分析,找出导师权益处于无保护状态的缺口,探索导师制度与保障体育学导师权益的内在相关性。进而得出结论:体育教师创造的劳动价值特殊且不可替代、有关导师制度规定的实施度较低、导师权益的保障度较低、导师制度的硬性要求与其实际的权益保障不相符、提高导师权益的保障度离不开导师制度的完善。最后从法律法规、社会、高校和政府五个方面提出相应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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