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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残儿童是社会上最困难、最弱小的群体,孤残儿童的福利和保障是儿童福利的基本内容。孤残儿童社会政策对保障孤残儿童的权利,满足孤残儿童的需要和促进孤残儿童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梳理1949-1978年我国孤残儿童社会政策的历史变迁与现状,并在此基础上分析目前孤残儿童救助方面存在的问题,建构制度化的孤残儿童救助体系,是我国社会政策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梳理1949-1978年我国孤残儿童社会政策不仅能够使我们总结当时孤残儿童社会政策得失,也为现今的孤残儿童福利体系构建和孤残儿童福利工作的开展提供有益的历史借鉴。文章以儿童权利理论和价值基础理论为支撑,运用文献分析法和历史研究法,梳理1949-1978年我国孤残儿童社会政策的发展脉络,构建了这一时期我国孤残儿童的基本生存保障、教育保障、医疗保障等相关政策的内容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对该时期孤残儿童社会政策进行价值分析,探讨其在公平与效率、自由与控制、个人与集体上的价值取向,为今天的孤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意义。在特定的经济发展水平、政策环境和利益追求影响下,1949-1978年我国孤残儿童福利政策经历了孕育萌芽阶段、初步发展阶段、缓慢发展阶段,每个不同的阶段因社会背景、政策方针的差异,呈现不同特征。正是在逐步递进的发展过程中,初步形成包括基本生存保障、教育保障、医疗保障三个层面的政策内容体系。1949-1978年我国孤残儿童社会政策价值取向上更注重公平正义、强调社会控制、重视集体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