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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租赁行业发展迅速,现行租赁会计准则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也日益突出,随着租赁业务变得越来越复杂多样,为了解决租赁业务实务过程中的问题,租赁会计准则也应该做出相应的调整,一系列的问题推动了国际租赁准则的全面修订。IASB和FASB在2006年联合成立了国际项目小组,经过10年的努力,于2016年发布IFRS16(《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随着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标准的不断趋同,国际租赁会计准则的修订和新准则的实施必将对中国产生非常重大的影响。在查阅相关文献时,发现国内外各界对承租人会计相关研究非常丰富,但基于出租人的研究视角是非常罕见的。在准则修订及其经济后果的各项研究中,文献研究水平在承租人和出租人两方面表现的非常不平衡,从出租人的角度来看相关的研究相对稀缺。鉴于此,笔者试图从准则制定根本原则出发探讨国际租赁会计准则的改革以及我国准则与国际准则趋同的可能影响。以我国制度建设为背景,本文从出租人视角出发,着重在租赁定义、租赁分类、出租人会计的确认、计量与报告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研究出租人会计的演变逻辑。第一,明晰租赁的定义;第二,关于租赁分类,IFRS16对承租人进行了“两租合一”,出租人仍沿用IAS17的规定,即便如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在对出租人的规定仍与国际准则存在较大不同。因此,通过对比两者之间的不同,找出其根源,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进一步修订具有很大的意义。本文试图从多角度研究这一问题得出结论,并提出有建设性的准则修订建议。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是2006年颁布的,距今已有10多年历史。一方面,准则制定本身处于行业发展早期,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以及不甚合理的规定;另一方面,在这十年的演变发展中,我国租赁市场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现行准则在某种程度上已不能合理适用于当前的市场环境,亟需做出调整。本文主要从出租人角度出发,系统且全面的比较研究了国际和国内出租人会计准则的异同,并尝试找出准则差异的本质问题,进而挖掘准则修订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并进一步分析我国出租人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可能导致的影响。本文的主要不足在于,笔者没有相关租赁行业的研究和工作经历,对租赁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预期影响分析较为简单,只是从理论层面提出自己的研究结果,还有待租赁业务实操层面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