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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时期的中国社会,经历着全方位的巨大变革。道教承其势革故鼎新,一变而成就了内丹学的兴盛,再变即是融内丹精髓入传统符箓,形成以雷法为核心的道教法术体系。在宋元诸派雷法中,清微雷法较为晚出而博采众家所长,成为宋元时期道法的典型代表。海内外学术界对道教雷法和清微道派的研究,至今较为稀少,本论文以宋元清微雷法为对象,进行系统的整理和探讨,有助于弥补相应学术领域的薄弱环节。本论文从解决具体的学术问题出发,尝试以“道教法术(道法)系统”为本位,全面研究、解读宋元清微雷法。正文各章节围绕着以下的主题层面,来逐渐展开:从“史”的层面来看,清微雷法在宋元时期社会纷争、文化融合的背景下应运而生,成为“宋元型道教”的重要组成部分。清微派渊源于四大法派,以传承雷法为核心,以“会道归元”为宗旨。经过前数代祖师的潜伏秘传,至南宋黄舜申真人师徒,方才显扬于世,后衍化为西山清微派和武当清微派两大分支,并造作编纂了大量的清微道经。经历了元代的鼎盛局面后,明清时期的清微派日益归宗于正一道,并与民间巫脉进行了此进彼退的微妙博弈。从“理”的层面来看,宋元清微雷法以生命实证为基础,蕴含着精深的思想义理和神仙信仰观念。在思想建构上,清微雷法通过“大道一熏论”、“天人感应论”、“阴阳五行论”、“心性体用论”等核心概念,形成了内外圆融的生命哲学。以修证理论而言,清微雷法重道轻法而贬斥小术,以形神俱妙为宗旨,提倡通过丹功修炼而生成法力,从而能够在特殊的宗教时空中控制自身与宇宙间的变化。秉承着宋元道教的入世倾向,清微雷法渗透了浓厚的“善恶报应”和“积德致功”伦理观念,并在“护国保民”的旗帜下,表达了对现实政治的独特参与。从神仙信仰来看,清微雷法在道教“拜神”与“控神”共融的神灵观基础上,将宇宙哲学论和修证理论充分引入到其神灵世界中,从而形成了以三清、玉帝为法脉之祖,以雷部神将为道法军事集团,以各类地方神祗为基层执行者的庞大神灵谱系。清微派的祖师仙真和法师们,充任了具有道篥和法职的仙官仙吏,后者尤其通过“上家书”的独特方式,来强化清微法脉的认同与沟通。清微雷法的神仙体制,实际上是对现实社会中政治体制的变异性摄取,其执法功能也是对宋元官僚运作功能的模拟与圣化。从“法”的层面来看,宋元清微雷法集中体现了唐宋转型后道教“内丹法”与“符篆法”修炼的巧妙融合。它通过摄取丹道修持,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清微丹法;并在此基础上,以“存神”“炼将”为中心,对道教法术修炼进行了提升。清微雷法的法术施行,是一种复杂而全方位的生命操作。它的上乘境界,是开发先天元神而形成的“心地雷霆”。落于后天行为,则需要法师对道符、咒语、手诀、罡步、法器乃至于飞章拜表等种种法术元素,进行娴熟的掌握和运用,从而能够真正实现“出神”“变神”与“召将”的法术效果,以完成自身宗教角色的圣俗转换。而当这种雷法施行与斋醮科仪、清规戒律等道教仪范结合起来时,就会在宋元社会中发挥出种种济世度人的功能。通过以上对清微雷法的系统考察,即可将其置于宋元三教修证之学的广阔视野中。比较清微雷法与宋元诸家雷法,并考辨其与全真丹法的交涉,可以感悟到其“会归圆融”、“自然简易”、“心包万法”等鲜明的特点与生命境界。对于佛教中明心见性的禅宗与观想本尊的密宗,清微雷法均有一定的借鉴和汲取,甚至引以为同道。而对于宋代新儒家心学与理学工夫的不同向度,清微雷法充分涵摄了“现本心”与“存天理”,从而使陆子学与朱子学的学术风格在清微派中兼而有之,但亦不失道教修证度人的独特家风。总之,宋元清微雷法作为道教义理与道术的圆融结晶,全面地彰显了“道教真精神”,展现出道教文化的深层次内涵。我们也要反思其历史局限性和发展过程中的弊端,从而对道教雷法的现代价值,进行合理的反省与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