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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期,面临的矛盾错综复杂,加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暴露的不和谐问题,随时随地都存在爆发各种突发事件的可能性。不论是从领域、频度还是从规模、组织等维度来看,现阶段我国都处于突发事件的多发期。作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主体,地方政府肩负着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作为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突发事件应急不仅体现其应对危机的能力,同时也反映了其工作效能和执政水平。因此,有必要对地方政府关于突发事件应急能力的评价问题作深入的研究。本文从衡量地方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出发,充分考虑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和应急管理特性,运用平衡计分卡构建了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能力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层次分析法与模糊综合评价法相结合的方法对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能力进行评价。主要研究内容如下:首先在既存文献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我国“一案三制”的公共危机应对体系和地方政府应对突发事件进行管理的特点,对Kaplan和Norton建立的平衡计分卡四个方面进行了改动,并在此基础上列出了多个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建立了基于平衡计分卡的能较综合反映地方政府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其次,地方政府应急能力评价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大量定性评价的特点,考虑影响应急能力因素的复杂性及模糊性,应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建立地方政府应急能力评价模型,运用层次分析法建立层次结构模型,确定应急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权重,通过模糊综合评价法构建模糊综合评价矩阵,进行模糊运算,得出应急能力的综合评定结果。最后,以聊城市地方政府为例,利用本文所提出的地方政府应急能力评价模型,具体评价了该地方政府关于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