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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味商标“落选”第三次《商标法》修正案,使得学术界和企业界对其讨论愈加热烈。本论文的写作目的是通过借鉴世界上相关国际条约和国家立法例的做法,探索我国气味商标法律制度的构建。本论文内容分为五章:第一章的标题为气味商标及其构成要素。本章从传统商标的含义和特征出发,概述了气味商标的含义、特征。同时,从可视性、显著性、非功能性和不违反公序良俗、不与在先权利相冲突四个方面对气味商标进行了分析,回应了学术界一些对于气味商标理论上的争议。第二章的标题为世界范围内气味商标立法比较。这一章首先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商标法条约》与《商标法新加坡条约》这三个涉及气味商标的国际条约进行了分析研究,接着对美国、欧盟和澳大利亚三个经济体的气味商标立法例进行了细致地剖析,最后对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的气味商标法律保护制度进行了研究,试图从这些分析研究中得出对我国气味商标法律制度构建有用的信息。第三章的标题为我国构建气味商标法律制度的必要性。该章从商标保护类型扩大化、国际商标法统一化、世界经济全球化三个角度对我国气味商标法律保护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作出了分析。第四章的标题是我国构建气味商标法律制度面临的困境。这一章主要介绍了气味自然属性引发的问题、气味枯竭的忧虑、气味表示困难、气味商标广告宣传困难和气味商标无效和被撤销后的问题。第五章的标题是我国气味商标法律制度的构建。这一章是本论文的重点,分别从确立气味商标法律地位、实质性审查标准、程序性审查标准、相关制度四个层面对我国气味商标法律保护制度的构建提供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