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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上市公司的股份按能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划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两类,这种流动性差异的本质是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产权分割与利益分裂,并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上市公司的绩效。从股权集中度视角来看,股权分置使得流通股比例很小,各种股权集中度的衡量指标只能理解为非流通股集中度。非流通股的集中度一般是通过内部机制来影响公司绩效的,而唯有流通股才能同时发挥用手和用脚投票的内外双重功效。随着股改的进行,流通股比例逐渐上升,其对公司绩效的作用也会越来越明显,待全流通之后非流通股退出历史舞台,更是如此。但对流通股集中度与公司绩效关系的研究至今还是个空白。本论文针对中国股权分置的背景,基于委托代理理论,讨论了股权分置下的股权结构对公司经营绩效的影响机制,其中重点研究了鲜有研究涉及的流通股集中度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在实证方面,本文选取了2003年到2006年的面板数据,采用统计分析和回归分析方法检验了中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结构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并对股改的效果进行了检验。最后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主要结论如下:(1)从流通股视角来看:流通股比例和流通股集中度均与公司绩效正相关,且股权分置程度越小(流通股比例越高),流通股集中度对公司绩效的作用越明显。(2)从非流通股角度来看:第一大股和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均与公司绩效正相关。股权分置越严重(非流通股比例越大),第一大股东越关心公司的财务绩效,同时会侵害广大中小流通股东的利益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3)“一股”始终“独大”,股改前后第一大股东始终没有放弃对公司的控制权。股权分置改革的第一年第一大股比例虽然有所降低,但在股改的第二年又回升为未股改公司的水平。第二大股东能在一定程度上对第一大股东起到制衡作用,但是面对股改、面对非流通股股东时,第二大股东往往选择与第一大股东合谋来侵害广大流通散户的利益。(4)从股权分置改革的效果来看:股权分置改革效果明显,改革能明显提高公司的绩效,且股改前股权分置现象越严重(流通股比例低)的公司,其股改效果越明显(在以市场绩效作为分析指标时,效果更加明显);处于股权分置改革的第二年的公司,虽然其绩效没有明显的上升,但是成长性普便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