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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题是以第五次信息革命以来所涌现出的,以数字艺术介入真实与虚拟公共“场所”而产生的数字公共艺术“场”性原理为研究对象,于中借鉴舒尔兹“场所”理论的研究方法,对数字公共艺术的“场”性原理进行研究,但所涉及的“场”性内容又和舒尔兹“场所”理论有着很大的区别:其致力于围绕数字公共艺术和“场”性有关的综合问题进行探索。由于数字技术改变了传统艺术原有的“场所”时空关系,从而使公共艺术的艺术形式和“场”性发生了颠覆性的转向,因此数字公共艺术的“场”性拥有自己鲜明的艺术特征。论文从三个方面展开具体论述:第一部分:论述了数字公共艺术“场”性的异质混合空间特性,包括人处在异质混合空间中,对数字公共艺术及其“场”的混合体验。首先,数字公共艺术之所以不同于以往传统公共艺术,是由于“场”性的不同;其次,不同空间特性的数字艺术进入公共“场所”,致使呈现“场”出现了异质混合空间现象;第三,由于异质混合空间出现的“真实”与“虚拟”,体验的“在场”与“非在场”等现象,使得公众能够对数字公共艺术及其“场”所呈现出的并置、重叠、交替等混合空间现象进行沉浸式体验。第二部分:针对“场”与数字公共艺术的张力原理进行分析,并就“气场”张力现象进行了探索性的论证。一方面,数字公共艺术的“场”性通过“张力”现象传达艺术的表现性与感染力;另一方面,数字公共艺术的“场”性存在着“气场”张力现象。“气场”张力的产生,依赖于单体数字艺术本身所具有的张力性,并与其它种类艺术间的能量相互激荡合力产生的“气场”张力现象场;还依赖于各种不同物质元素所构成的“物理气体”张力。文中还认为“气场”张力现象主要属于心理学研究的范畴,意在证明“心物场”理论与数字公共艺术“气场”张力原理有着本质的一致性。第三部分:本文借用了本雅明在其艺术理论中的“光晕”概念,来论证数字公共艺术“场”性的审美嬗变。由于计算机技术介入艺术领域,使传统媒体(或称“场”)这一艺术赖以存在的基础被改变,导致新的数字艺术形式的产生正因如此,传统公共艺术的“光晕”转向了新的数字公共艺术,从而使数字公共艺术及其“场”(载体)被赋予了数字艺术“光晕”的含义。就“光晕”转向的本质来说,是审美方式、审美意识的转向。最后,数字公共艺术的“场”性原理,小仪突破了原有传统艺术的审美范式,还同时建立起了新的审美意识和新的文化发展方向,这种新的审美方向既是数字公共艺术创作的源泉,也是建立新的审美关系的动力,这就使人类自身世界的逻辑创造更加具有创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