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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几年来,区域经济一体化蓬勃发展。我国也在积极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2003年10月与泰国果蔬产品实施零关税协议,实施以来我国从泰国进口果蔬产品大幅度增加。对中泰果蔬产品零关税的贸易效应进行分析,有助于判断零关税的实质性影响,为政策制定提供支持。本文的分析从四个部分展开。 运用局部均衡方法研究伙伴国生产能力较低和产品差别化条件下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贸易效应,建立局部均衡模型对贸易效应进行分析。在伙伴国生产能力较低时建立自由贸易区只有贸易转移效应,在产品差别化条件下贸易转移效应有可能损害东道国福利也有可能改善福利。 分析我国和泰国果蔬产品贸易状况,测算中泰果蔬产品出口相似度指数和进出口相似度指数,结合中泰重点果蔬产品的贸易市场结构,明确我国与泰国果蔬产品的竞争性和互补性。中泰两国果蔬产品的竞争性较低互补性很强,主要的竞争市场是日本和美国。 分析中泰果蔬零关税协议给泰国出口我国的果蔬产品带来的关税和非关税优惠,依据中泰果蔬产品贸易规模、贸易竞争力和2004年进口数据选择并确定重点关注产品。最终确定干木薯、鲜龙眼、鲜榴莲、龙眼干与肉以及鲜或干山竹果为重点关注产品。 利用时间序列模型估算“如果不实施零关税”中泰果蔬产品的贸易量,测算零关税协议对中泰果蔬贸易的总体影响。基于时序趋势和恒定市场份额模型分别测算零关税对重点关注果蔬产品的贸易效应。零关税的实施对鲜或干山竹和鲜榴莲有贸易创造效应;对鲜龙眼贸易转移效应;对龙眼干肉的贸易转移效应大于贸易创造效应,泰国该产品价格较低贸易转移效应使我国福利水平增加。 最后,总结本文主要的研究结果,明确中泰果蔬零关税协议的实质性影响,提出我国应对影响的对策和建议,以及进一步研究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