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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意义上的礼治强调以血缘等级为核心原则向外辐射的伦理秩序治理;法治强调以刑罚律为表现形式的惩治制裁治理。礼治是一种隐性的、柔性的人心之治;法治是一种显性的、刚性的规范之治。前者强调内在约束的力量;后者强调外在规范的权威。礼治与法治相互结合,构成了中国传统社会思想中延续千年的正统治理理念——“礼法合治”。“礼法合治”思想强调礼指导法,法辅助于礼的主次关系。王阳明作为中国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不仅对“礼法合治”思想进行了理论深化,而且以具体策略对其进行了实际践行。首先,文章从历史发展脉络的纵向层面梳理了王阳明“礼法合治”思想的产生渊源;从时代演变的横向层面阐释了王阳明“礼法合治”思想的社会历史背景。其次,文章阐述了王阳明“礼法合治”思想的主要内容。王阳明在其心学视阈下,以良知观完善礼治思想,推动良知与礼治的相符统一;以赏罚观补充法治理念,强调情法兼容下严法振威的作用;以知行观推动礼法合治,在社会治理中注重发挥德的教化功能与刑的威慑功能。再次,文章探究了王阳明的“礼法合治”思想在乡村治理活动与民族治理实践中的实际运用情况。王阳明的乡村治理模式采取德主刑辅的治理策略,创造出重视内部约束的南赣乡约与重视外部控制的十家牌法。王阳明的民族治理活动采取扶剿结合的治理策略,将化民导俗与武装征剿进行有效结合。最后,文章挖掘了王阳明“礼法合治”思想的历史价值与当代价值。王阳明的社会治理思想中所蕴含的平等理念与经世思想是对儒家治理思想的创新与发展。王阳明“礼法合治”思想中所蕴含的德教理念与乡约思想对于增强当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与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规范化水平具有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