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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中后期以来,海洋环境问题逐渐引起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在国内区域海洋体系中,资源丰富度最高的其中一员便是渤海区域。通过长期开发,该区海洋经济得到迅猛发展。然而,随着海洋开发范围日益扩大,环渤海地区生态系统受到的破坏也愈加严重。若不及时阻止,采取多种措施规避,长此以往,渤海区域的社会发展根基将走向毁灭。应采用何种措施持续开发和保护渤海区域海,防止该区生态继续被破坏,已成为亟需解决的难题。梳理全球各国封闭性海湾资源的开发历程,可知我国渤海区域海的形状、发展经历、纬度位置等均类似于地处日本内地的濑户内海。故而,在针对渤海区域海探讨更具效用的法律制度时,可以濑户内海这一区域海为范例,通过深度剖析该海的制度经验优化改进国内现行的区域海保护机制。为实现本论文探究目标,笔者做了如下思路设计,第一,简述有关区域海治理的概念和理论,为下文的论述奠定基础;第二,分析渤海区域海环境治理的状况及治理污染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总结教训和不足;第三,论述濑户内海的开发历程和相关的保护法律和制度;第四,对比濑户内海和渤海的区域海保护制度与关联法律规范,结合渤海海岸带现阶段的保护状况,提出有助于深化已有制度的可行性意见。根据探究思路,得出本文主要内容有:第一部分讲述有关区域海治理的概念和理论,包括区域海的概念、治理的理论根据以及保护区域海的意义。第二部分论述了渤海区域海环境现状及治理污染存在的相关问题,重点分析了渤海区域经济开发力度的加大与生态环境承载力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以及渤海区域海治理污染过程中,现行法律、法规运行体制的弊端和执法机关执法条件的不足。第三部分梳理濑户内海的资源开发历程,阐述日本为保护性开发区域海颁布的法律和制度。地处日本内地的濑户内海的资源开拓之路是“先破坏、后治理”。早期,日本国民只重视大肆开发区域海,而未意识到污染防治重要性。后期,因濑户内海逐步成为“死海”,人们才决定全方位启动区域海环保工作。此时,日本颁布了多项法律制度,例如《公有水面填埋法》、《海岸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基本法》等,尽管上述法律规范均属于一般法,但其却紧密衔接着以濑户内海为核心的《濑户内海环境保护特别措施法》,最大限度督促了濑户内海生态系统的恢复,并为其他国家区域海的保护提供了借鉴。第四部分重在对比分析中日区域海的法律法规,例如两国区域海的立法背景、最高目标、现行法律体系等。经过比较,发现渤海区域海之所以会陷入保护困境,主要是因为国内区域海法律的立法目的未与时俱进,关联法规不完善,管理流程不完整,国家政府机构不够重视。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建议:围绕可持续发展观建立立法指导指南、改进现行法律机制,尤其是当前实施的渤海管理法,以及一般及特别机构的设置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