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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济在过去30年中保持了高速增长的势头,2010年GDP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伴随高速发展的势头,我国人民的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对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服务需求也开始快速增长,我国进入了公共需求快速增长和深刻变化的时期,公共需求的快速增长与公共服务不到位、基本公共产品短缺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同时,我国是地区差距最显著的国家之一,不同地区之间不仅经济发展存在差距,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方面也差距明显。从公共财政建设角度看,解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的主要措施之一就是实行转移支付,增加财力不足地区的公共服务投入能力。本文首先是通过概念界定,界定基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下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行分析的理论范畴,然后描述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演变历程,结合相关数据从我国现行转移支付制度的形式、规模、结构来分析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现状。其次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角度总结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产生的原因。此后对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三个国家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行归纳,并总结对我国的借鉴价值。最后从制度的目标定位、设计原则、完善思路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下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行设计。本文认为我国基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下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设计在目标定位上应该是在公平为总体导向,立足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实际,根据政策目标的难易程度和层次性特点,逐步完善制度设计,加强均衡化效果,并最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体来说,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应遵循科学、规范、均衡、公正的设计原则,明确政府间事权的划分,优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结构,建立转移支付的资金分配与使用绩效的监控及评价体系,完善我国转移支付相关法律制度。本文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研究侧重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对2005-2009年转移支付制度的规模和结构变化进行了分析,并把这种变化对照转移支付制度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不适应之处进行了分析。第二,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对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进行了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