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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3日,美国摇滚、民谣艺术家鲍勃·迪伦获得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奖理由是其“为伟大的美国歌曲传统带来全新的诗意表达方式。”消息一出,一时舆论兴起,各方反应热烈,而作为“音乐人”和“诗人”的身份错位也使迪伦的获奖颇受争议。鲍勃·迪伦以创作型民谣音乐人的身份被我们所熟知,因为他的歌曲敏锐地捕捉并呈现了时代的暗流,对整个流行文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事实上,迪伦也是一位优秀的诗人。他创作了大量的歌词,而且他的歌词本身就是非常优秀的诗歌作品。这些歌词音韵和谐,用词考究,用典丰富,具有很强的音乐性和文学性。因此,无论是从诗歌属性,还是诗意表达等方面来看,迪伦的歌词完全不逊于当代优秀的诗歌作品。本文以鲍勃·迪伦的歌词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文本细读法、归纳分析法和社会历史批评的方法,探索鲍勃·迪伦诗学的独特内涵。论文有五个章节,其中第三章和第四章是本研究的重点和主体,分别从迪伦歌词的音乐性和诗性两个层面展开深入的分析,探讨了其诗乐完美结合的诗学精神。本文第三章从迪伦诗歌的内容和形式上着手,深入分析文本的节奏与重复手法,和迪伦的表演形式与音乐风格,指出“音乐性”是其诗歌文本的独特之处之一。本文第四章对迪伦歌词的诗性特征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分析。迪伦的歌词语言优美且富有哲理,通过陌生化手法和形形色色的隐喻,构建其独特的诗意表达。歌词中丰富的意象暗含了迪伦对和平、自由和诗意生活的向往,尤其以“公路”、“风”和“流浪汉”等意象最为突出,引发读者思考。迪伦的歌词还体现出很强的叙事性,通过对歌词文本的叙事人称、叙事聚焦和叙事模式进行分析,本文展现了迪伦的叙事天赋。无论是音乐还是诗歌的领域,鲍勃·迪伦都享有举重轻重的地位。国内不少学者已经对迪伦的歌词文本给予关注,但鲜有人对其歌词的文学性进行系统而深入的阐述。因此,本文借助文学理论对鲍勃·迪伦的歌词作品作详细的分析,为鲍勃·迪伦的诗人身份和其诗歌作品正名,是本研究的一大创新点,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但本研究仍然存在无法避免的不足。由于迪伦的表演和风格无法在本文上展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研究的全面性和客观性;同时,作者对鲍勃·迪伦的歌词的解读,在一定程度上带有主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