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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叙事学的理论最早被应用于文学研究,但是,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它已经显示出强大的理论张力。有研究者致力于建构广义叙事学,试图呈现叙事学最本质的一面;更多的研究者则致力于建构针对不同叙事文类的分支学科,试图呈现叙事学最活泼的一面。而不论叙事学如何发展,总须与一定的社会语境相关联,那么,我们目前所面临的问题是:在数字化时代,“新闻”作为一种典型的叙事文类,究竟发生了怎样的改变?叙事学又将孕育怎样的理论诉求?为回答上述问题,笔者将网络新闻文本置于叙事学的视野中来观照,并从“网络新闻叙事者”、“网络新闻叙事结构”、“网络新闻叙事话语”、“网络新闻叙事接受”等四个方面仔细探究。研究结果表明,在赛博空间中,由于数字技术的介入,文本、叙事、媒介三者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而复杂,传统的叙事学观念被重构,叙事文本面临诸多方面的转型,叙事艺术在新的生态环境下并未走向没落,而是迎来一次涅槃式的“文艺复兴”。具体就“新闻叙事”而言,在互联网语境下,新闻叙事的本质已经由对新闻事件的原创性采写为主,转变为对新闻信息的创造性管理为主;叙事方式也由线性的单向度叙事,转变为由编辑记者和网民共同参与的、动态的、连续性的、互动式的集体叙事;叙事文本则由单一的、权威的作品形式,转变为开放式的、可实现文本间直接跳转的文本集合;新闻叙事者与接受者在整体上也呈现出一种混沌的状态,形成新型的“写读者”身份。总之,不可否认的是,数字技术带来的的确是一个新世界,尽管它也许并不那么美丽。在这个新世界里,充满了“云的话语”,却隐藏着“钟的逻辑”:一方面,网络媒介并不如传统媒介那般纯粹,网络新闻文本也不像传统媒介新闻文本那般单一而稳定,由于受叙者的直接介入,它们更像天边的云彩一样,充满了不确定性和偶然性,表现出“云的话语”的样态;另一方面,网络新闻叙事与传统新闻叙事既然同属新闻叙事的范畴,就必须共同遵循新闻叙事的本质规律,即“表述对象为真实之事,叙事目的是求真,叙事形式以事实属性为规范和制约”,这一点是一切新闻叙事的前提,亦是根本。那么,网络新闻文本又是严格遵循某种内在规律的,具有某种可以把握的确定性的,如此看来,“所有的云都是钟”,“云的话语”的表象之下,隐藏着“钟的逻辑”,即以事实属性及认知逻辑为基础的叙事规约。这种“钟的逻辑”具体表征为:就“网络新闻叙事者”而言,尽管其主体性已被播撒和异延,完整意义上的明确的“作者”不复存在,但是我们仍可以找到一个确定的“底线叙事者”为主体事实的叙述负责;就“网络新闻叙事结构”而言,其超文本的结构虽然看似繁杂散乱,但其内容及层次仍是按照一定的逻辑来布局,发散性的文本也都会在意义的场域内得到回收;就“网络新闻叙事话语”而言,首先,尽管在人机互动及人际互动的作用下,文本的能指发生漂移,从而赋予文本较大的不确定性,但是,经由互动所形成的个性化文本都存在一个最初的可见的“底本”;其次,尽管文本在不断地被书写和改写的过程中,所指对象及意义也发生了延伸、拓展、转换甚至替代,但是,我们仍然可以捕捉到一个意义的螺旋体,即在综合观察之下,仍然可以看到意义自进化的过程;最后,尽管网络新闻文本大多属于多媒介叙事文本,但是,其中必然存在一个在意义上定调的媒介便于接受者进行综合解读。就“网络新闻叙事接受”而言,在具体的认知过程中,面对“云”一样动态性的不稳定的叙事形式,受叙者仍可根据相关叙事规约及认知框架,在头脑中重新组织叙事进程并还原事实真相。集而言之,本研究可视为在媒介融合背景下依托网络新闻文本重新审视叙事学的一种尝试,也仅仅只是一种尝试。但是,我们研究叙事,不仅要建构思想,更要引领行动。笔者相信,在互联网已经显示出兼收并蓄的巨大优势并有望成为“元媒体”的同时,网络新闻的叙事学研究一定能够以此为契机,与新闻实践相互滋养并达成良性互动。毕竟,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信,在这样一个信息无比充盈的时代,一条缝也可以逐渐变成一扇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