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共识:村庄公共事务的利益分配与决策结构——以Z省F村旧村改造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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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循“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的思路,探讨旧村改造形式下的农民建房问题。农民建房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既包括乡镇基层的治理逻辑,也包括村民自治的具体落实,还包括村庄治理的基本规则。本文研究的对象,具体是Z省W市R镇F村的旧村改造项目。这个项目现在还没有启动,处于前期准备的阶段。R镇旧村改造工作组把现在这个阶段称为“前奏”,即是一个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的阶段,真正的旧村改造还没有开始。笔者研究的重点就是这个“不是开始的前奏”。本文把这个阶段称为制造共识阶段,从形成这个想法为开始,以入户签协议书为结束,重点研究这个共识如何形成。  旧村改造项目并不是突如其来,在这个项目之前,村内尝试过其他形式的农民建房,但是种种原因,一直没有成功。本文就从这个“停滞”出发,分析阻碍在旧村改造前的种种原因,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国有土地指标、沿路位置、50米线等都是造成项目共识难以形成的原因,继续思考发现,村基层组织和镇政府在公共事务上的不同行动逻辑、土地指标问题和村两委不和谐才是最主要原因。乡镇政府、村两委、村民小组和村民等利益主体在旧村改造共识形成阶段,有着各自的权利和利益表达,同时各方也在互相博弈。但是本文对各利益主体的互动博弈不进行深入的研究,而是在描述各自的利益之后,寻找他们之间的相同点,认为可以把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中间利益”来协调整合多元多维利益,这样既能打破队界、又能平衡镇政府与村集体之间的利益。利益调整是旧村改造形成共识的首要价值目标。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如何让各方多能达成统一的思想,就必须有一定的决策层。那么在旧村改造中,就需要一个决策结构。在这个结构中,有一个决定性的领导机构。这个决策机构的产生区别于以往的村组织主导,镇政府通过组建工作组的形式进入村庄,与村两委成为共同的决策层,通过会议、个别谈话、调研等方式,与村民小组、村民在旧村改造大方向、关键性的问题上达成一致。在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再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利益调整再加上决策结构的转变,就为达成共识奠定了基础。因而,本文以制造共识为主线,第一部分阐述共识何难,这部分是在总结先前R镇F村农民建房停滞的原因,第二部分,主要分析如何达成共识,主要探讨在旧村改造过程中的工具和方式,第三部分是从理论上进行分析,以利益调整和决策结构来分析如何在村庄公共事务中“制造共识”。最后是本文的总结,分析了共识的全过程,包括共识的逻辑、共识的主体和共识的时间空间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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