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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产业进程中的重要发展阶段,一体化是实现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特别是随着长三角体育产业一体化发展阶段的跃升和内涵的演变,其业已成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长三角引领全国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支撑体育强国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为有效剖析长三角体育产业一体化的理论内涵与实践进程,帮助人们进一步认识长三角体育产业一体化现象,并为加快推进长三角体育产业一体化规划政策的研制提供参考,论文以长三角体育产业一体化现象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文献资料、逻辑演绎、调查、专家访谈和数理统计等研究方法,通过构建“经济——地理——制度”三个视角、“动力——行为——结构——模式”四个内容的综合框架对该现象的有关问题展开系统分析。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长三角体育产业一体化是指长三角地区各地方政府通过行政命令和法律引入,打破行政边界,消除体育产品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各种阻碍,促进区域体育产业合理分工与区域经济增长的制度创新过程,其本质是促进体育产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形成动因为追求体育市场结构性失灵所引起的潜在利润,根本属性是一种强制性制度变迁,理论依据可以收敛为共同市场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和新经济地理学理论,实现标志是区域体育共同市场的形成;长三角体育产业高质量一体化则是长三角体育产业一体化发展的高级状态和最优状态,是应对国家经济发展模式变化和阶段升级自然演化的结果。第二,当前长三角体育产业一体化发展的动力因素包括政府主导的制度创新、区域体育产业发展方式的适应性嬗变和企业跨地区发展,三者构成了一种互动累积循环关系的动力结构;它的行为主体涉及政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个体和企业),其中地方政府是初级行为主体,其他为次级行为主体;而受益于近些年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战略的不断升级和地区体育产业的快速发展,长三角体育产业一体化的发展共识、产业基础、市场基础等愈发稳固、底座更加坚实,而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客观现状也驱动着长三角体育产业向一体化方向发展。长三角体育产业一体化进程可划分为正式启动、不断拓展和国家战略加持三个历史阶段,并形成了以政府为主体搭建合作框架、稳固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以项目实施引领区域合作、推动次级行为主体向企业拓展、联合搭建一体化发展平台等基本特征。未来,其制度创新应该沿着加强顶层设计、构建统一协调的市场竞争规则、完善区域体育产业合作机制和构建与国际经济规则相接轨的现代体育市场体系等方向展开。第三,近11年长三角体育产业一体化水平有所提高但滞后于该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总体呈现“先放大后收窄”的演变特征;约束条件不变的前提下,长三角体育产业一体化具有成为地区经济一体化发展短板的风险。从空间结构看,长三角体育产业一体化当前处于“极核型”发展阶段,呈现以上海为核心的“星形网络”结构特征;长三角体育产业一体化发展的“动力源”不足,尤其上海的“虹吸效应”远大于“辐射效应”,龙头带动作用和区域示范价值尚待激发。第四,长三角体育产业一体化正面临着外部环境刚性约束、制度创新现实瓶颈和时代发展质量诉求等问题的多重制约,为此,应将“初级行为主体与次级行为主体协同作用”模式作为目标路径模式,通过打造一体化发展实操空间、激发上海龙头带动作用、组建长三角体育产业联盟、强化一体化发展制度保障、加强合作项目建设和增进一体化发展群众基础等途径破除障碍,推进长三角体育产业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为进一步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和区域示范价值,上海应恪守制度创新先行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国际竞争桥头堡和区域发展辐射源的功能定位,构筑利润动力机制、行政动力机制、政策动力机制和竞争动力机制的动力结构,并将推进体育产权市场一体化、建设现代体育产业体系、开展促进体育消费试点、提升体育科技创新能力和实施肥胖症运动干预行动作为推动长三角体育产业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方向予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