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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对我国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全面战略部署。而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重点、难点在农村、农业、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在农村遇到了强大的阻力,如农民缴费能力不足、参与积极性较低、社保制度覆盖率一直难以提高、农村和城市社保制度难以衔接等等问题困扰着我们。究其原因,还是农民的低收入难以负担社保费用造成的。而提高我国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在于给他们提供一个合适的就业平台,切实解决我国经济二元性造成的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以农业经济为主的社会环境,养育着几亿农业人口。建国以来的长时间内,由于采用赶超型的工业发展战略,国家对农业经济一直是廉价索取,以农补工。农业经济的发展主要依靠农民自身力量,在产品剪刀差的条件下,农业的积累难以达到有效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目标。而在产业结构变革中,就业结构的转变又严重落后于产业结构的转变,占全国人口80%的广大农民被排斥在工业化之外。传统经济体制模式下激励机制的缺位极大的压抑了广大农民参与经济活动的积极性,造成了发展主体的危机。如果说农村第一步改革直接动因是增强激励机制,那么深化农村改革则要求经济发展结构和就业结构同时变革,即消除二元经济结构,使农业就业份额下降。 劳动力从低效率的第一产业向效率较高的第二、第三产业的持续转移,是各国现代化过程中普遍的现象,但劳动力转移的动因、方式、速度、机制等,却因资源禀赋、发展阶段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同样,我国不同省份的劳动力转移当然也存在着构成、动因、机制等差别。要加快江西省现阶段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步伐,就需要对哪些因素推动或阻碍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如何把握转移的速度方向、怎样形成持续转移的机制等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再实施有关的战略和政策。 基于这一认识,本文的研究目的:通过对世界上主要的劳动力转移成功模式的国际比较分析,找出他们各自不同的历史背景和优缺点,为我省解决剩余劳动力的问题提供可借鉴的参考;从分析江西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现状入手,通过国际横向比较估算法和就业结构偏离度法测算出江西省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成因分析中指出人口流动制度上的障碍是我省农村剩余劳动力形成的主要原因,并针对我省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特征和妨碍其转移的特殊制约因素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议和对策。 鉴于本课题研究的区域性、实践性和前瞻性,在研究过程中运用了访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