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世界上第一台计算机出现到互联网的发展普及,计算机的发展速度之快超出了人类想象,人类进入数字化时代。然而,计算机信息网络犹如一把“双刃剑”,它在给人类社会带来了极大利益的同时,其网络犯罪的出现也给社会造成了灾难。目前我国在防治网络犯罪方面的法律是不健全的,远远滞后于网络犯罪的现实状况。这不仅体现在法律文件制定的数量上,也体现在法律适用范围上。对新型的网络犯罪不能正确适用法律,不能及时惩治犯罪分子,必然会造成社会的无序状态。因此,打击网络犯罪、加强危害网络安全的预防,对保障信息安全、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从刑法学角度,采取比较研究的方法,通过对国内外网络犯罪的刑事立法的比较研究,了解和借鉴国外刑法,做到“洋为中用”,以完善我国的网络犯罪刑事立法。
第一章网络犯罪概述。网络犯罪的新动向代表了网络犯罪的发展趋势,以区别与其他犯罪。网络犯罪的定义是研究网络犯罪问题首先应明确的问题,通过分析国内学者几种主要观点来界定网络犯罪的定义。网络犯罪与计算机犯罪的关系研究,是为了更好的认识网络犯罪,理解网络犯罪的实质特征。
第二章国外关于网络犯罪的立法概况。笔者通过观察比较各国及国际组织对网络犯罪的立法,特别是从立法模式的选择、罪名的设置、主体的规定、刑罚方法等方面的比较,为我国网络犯罪刑事立法的完善提供了借鉴。
第三章我国网络犯罪相关立法及其完善。我国现行刑法只规定了两个罪名,刑法修正案(七)新增加了打击黑客的犯罪行为,即便如此,我国有关网络的刑事法律体系还不完善。接下来对我国的网络犯罪刑事立法的不足做了分析,其缺陷有网络犯罪的罪名不全面、缺少单位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罪过形式单一,刑事处罚种类单一等。最后针对立法缺陷,提出完善网络犯罪的立法建议,如制定单行刑法,增设单位犯罪主体,增加刑事责任的种类等。网络犯罪是一种新型犯罪,其研究还处于不成熟阶段,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也是如此。而随着网络的普及应用,网络犯罪的数量不断增多,因此,有必要完善网络犯罪的有关立法,做到有法可依,以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减少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