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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及法律多关注于纳税人义务,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不够,仅对税收征管过程中的具体纳税人权利做出了规定。特别是我国财政监督体系不完善,纳税人用税监督权作为纳税人整体所享有的公民宪法性权利则更被忽视。对纳税人用税监督权的研究,能够提高纳税人的主体意识和法律地位,促使其积极行使权利,对政府的财政支出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从而维护公民作为国家权力的享有者的利益。本文综合运用规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归纳分析法等方法,从税收、纳税人权利等基本概念入手,明确纳税人用税监督权的概念、理论和性质,通过分析纳税人用税监督权缺失的原因,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纳税人用税监督权利体系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