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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高空抛物案件中的受害人和绝大多数无辜的被告,法律应当如何平衡双方利益和分担损失,本文的写作目的正在于努力寻找到一个合理的答案。论文除引言和结论外,正文由四章组成。
引言介绍写作背景和目的,引出高空抛物案件处理中的疑难和引发的争论。
第一章首先论证我国之前法律体系不能为高空抛物案件提供明确的法律基础,法院在实践中运用四种不同依据处理此类案件,以致产生了一定的混乱。在对典型案例的评析过程中,同时分别比较了高空抛物侵权与建筑物责任以及共同危险行为之间的差异。
第二章主要进行了理论的分析工作。具体而言,分别分析了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适用于高空抛物案件时所产生的不同困境。
第三章主要进行了比较分析的工作。既然在我国法律体系下,高空抛物案件缺乏明确合理的法律基础,,必然就需要借鉴国外的一些立法和实践经验。首先介绍了大陆法系国家的一些立法经验,其次分析了美国一些类似案例。进而分析了国外处理类似问题的理论,并简要讨论其适用于我国高空抛物案件的可行性。
第四章是对救济途径的探索。虽然2009年刚刚颁布了《侵权责任法》,其中对高空抛物侵权问题提供了统一明确的法律基础,即由“可能加害人给予补偿”,但是规定的仍比较模糊,对于如何确定“可能加害人”的范围以及依据什么标准给予补偿仍有待于进一步明确。其次,在法律之外,对于高空抛物案件的受害人而言,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障制度也同样不失为两种可行的救济途径。
最后,通过以上的分析,笔者得出结论:对于高空抛物案件的处理,目前“可能加害人”承担责任是相对较为合理的一种做法,谁最有能力去防止损害的发生,谁就最应该承担责任。但是,要对“可能加害人”的范围做出更加明确更加深入的解释。同时,由“可能加害人”给予受害人补偿的同时,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障制度则要充分发挥必要的补充作用,以期能最大程度地保护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