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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讨论的主要是宋代法医学的发展演进的情况。宋代以前,法医学的发展虽然缺少系统性和规模化,但是在《封诊式》里面就有了关于检验伤亡、出子等记载,秦汉时期的法医检验得到进一步发展。在宋代,先后出现了三部刑侦书籍即《疑狱集》、《折狱龟鉴》、《堂阴比事》。这三部刑侦书籍中的相同之处是对法医检验都有所涉及,这为宋慈编撰《洗冤集录》奠定基础,更为法医学在宋代获得突破性发展功不可没。本文选择宋代法医学作为研究课题,其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以法律史的专业角度来写宋代法医学的论文不多,专著缺乏。以前介绍古代法医学多是法医学方面的人士,他们写古代法医学无非是把它当作背景知识,稍作介绍,不够深入。二是宋代法医学自身的特点决定的。宋代法医学在中国法医学发展历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它不仅影响到以后的朝代,对同时代的世界其他地区也具有借鉴意义。全文由三部分组成,除引言、结语外,本论部分按法医学发展历史进程,简单做了划分,从宋代以前的法医检验、宋代三部刑侦书籍中的法医检验、宋代法医学的总体评价加以论述。引言是对研究课题作出说明。本部分主要对选题的目的、意义、研究状况及资料收集情况,对写作的时间加以限定,运用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对宋代法医学进行阐述。正文部分是对宋代法医学发展状况的分段讨论。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一、宋代法医学的发展。宋代以前,法医学发展迟缓,《封诊式》、《素问》中有关于法医检验方面的记载,但这些书籍并不是专业书籍,因此,只是零星记载,缺少梳理。二、宋代三部刑侦书籍为宋代法医学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使宋代法医学的发展展现出前所未有的速度。宋慈编撰的《洗冤集录》堪称第一部真正的法医学巨著,为以后法医学的发展形成定式。宋代法医学的具体运用。法医检验对于刑事案件来说,至关重要。刑事案件涉及伤亡需要法医检验,检验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定性。三、是对宋代法医学的整体评价,分析成因,以期有一个全面论述。本文在写作过程中运用了纵向比较的方法来研究主要问题,所谓纵向比较,主要是宋代三部刑侦书籍中所涉及的关于法医检验方面的内容,它们有一定的承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