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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学校体育伴随着我国学校教育的深化改革和国家体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飞跃,而学校体育理论的建设却相对滞后,部分理论还存在一定的漏洞,无法满足和指导现行的体育实践。目前的体育教学中,相关学者提出将运动技能分为开放式运动技能和封闭式运动技能,随之产生了一些新的教学方法,教学方法重心的转移也对教学评价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开放式运动技能都是伴随在客观情境中完成的,学生通过在不同情境中的分析对所学技术进行实际应用。很多技术动作的选择是学生在情境中思考后得来的,对于学生思考过程的评定就需要从认知的角度进行总结和把握。那么,传统的体育教学评价就必须来完善评价内容的全面性。因此,本研究将针对开放式运动技能的这一特点建立相应的评价方法。本研究将通过对开放式运动技能学习的认知评价研究,确定开放式运动技能学习的目标,建立篮球技能的认知评价标准,并以篮球教学中的认知评价为例,对开放式运动技能学习的认知评价进行实际应用,为开放式运动技能的认知评价提供有价值的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并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开放式运动技能学习认知评价的目标是:掌握学生在情境中的心理活动,对学生认知过程中的信息加工,信息处理,以及输出反应(瞬时决断、创造性发挥)进行评价,从而评定其认知过程中的优缺点,完善其运动技能学习。第二,开放式运动技能的评价内容包括:位置、抉择、技术表现和支援。同时本研究以篮球为例,将篮球技能评价的内容具体划分为,1位置:即落位、卡位、跑位、要位。2抉择:即传球、运球、投篮。3技术表现:即传球、运球、投篮。4支援:即拉开、补篮、接应、掩护。第三,开放式运动技能学的评价方法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两部分。理论考试是为了加强学生对技术动作的理解,提高学生在思考过程中的预判能力,为技能在情境中的实际应用打下夯实的基础。技能考核是对学生技术动作实际应用能力的评价,考查学生在情境中有效运用技术动作的情况。虽然确立了开放式运动技能的目标,设立了评价内容,制定了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但是在评价的过程中还有一定的不足,本研究建议:第一,为了降低教师在对学生考核中评价主体的主观因素对学习成绩的影响,考核的时候,可以由两位老师进行考核打分,然后取平均成绩。第二,教师可以采取半场3对3的评价方式进行考核,或者采取两位老师分别对两支队伍的学生进行考核。同时比赛可设为上下半场,两个老师可以在半场结束后,交换自己的评价对象,使得所有学生都有两个老师的考核成绩,最后的成绩同样采取平均成绩,这样的成绩更具有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