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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国家脱胎于前苏联的加盟共和国,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经历了国家独立和宪法转型的历史过程。由于这一地区民族构成复杂,宗教交汇融合,文化传统多元,政治体制特殊,转型过程又伴随着东西方政治势力、民主理念和制度设计的激烈冲突,所以对其宪法变迁和宪法治理的研究既是众所瞩目的理论课题,也是我国宪法学界的研究空白。特别是中亚国家与我国地域相连,民族与文化的历史联系深厚绵长,经济与政治的现实需要错综复杂;加之彼此之间都有同受前苏联体制影响的相似传统,现在的国家治理中又共同面对着许多同样的政治社会问题,因而对中亚地区宪法变迁与宪法治理的研究具有极为重要的地缘政治意义。这是我选择这一课题作为博士论文研究的主要原因。本文的研究围绕中亚国家宪法变迁的主题展开,基本研究思路是,先通过还原中亚五国政治制度变革和宪法治理转型的历史,梳理出其宪法理念和宪法制度变迁的规律;然后重点分析中亚国家宪法治理的制度体系,研究其设计特点和运行问题,以说明其宪法变迁的民主效果和社会代价,以及未来制度改进的建议;最后针对我国宪法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问题,结合中亚宪法变迁过程和宪法治理中的经验教训,进行深入地理论思考,提出可以借鉴和参考的意见。关于中亚国家宪法变迁的历史规律,本文的研究主要是对其历史过程、转型特点和影响因素进行研究。中亚国家宪法变迁的基本轨迹,是从前苏联“党政合一”、权力集中的宪法治理,转向现代西方分权制衡、政教分离的代议制模式。中亚宪法变迁的历史充满了不同政治势力的争斗和东西方宪法观念的较量,频繁修宪和围绕总统权力的平衡是其最主要的表现。同时,从宪法变迁的历程,也可以看出民族、宗教和俄罗斯因素的复杂作用,以及西方民主概念和民主体制与中亚国家民族特点和政治需要之间的矛盾,体现出从狂热盲从逐步走向务实理性的立宪特点。中亚国家转型后的宪法体制,仿照西方权力分立的宪政模式,形成了总统、议会、政府和司法机关依法参与国家治理的基本架构,并普遍实行了多党制和普选制,特别是全民公决被广泛采用,体制上的民主进步是显而易见的。中亚国家的宪法体制也有自己的特色,强总统、弱议会、小政府是各个国家宪法设计的共同特点。然而,新宪法模式在中亚国家的实践运作中,存在着明显的变异和“水土不服”,个人独裁、党派专制和多党混乱同时存在,现代民主的弊端与以往专制的传统和大变革时代的现实集权需要相结合,民主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当然,这种“政治磨合”也是新旧交替历更进程中的必然现象,如果以高度的智慧和适当的耐心进行宪政运作,也能走向良性的宪法治理。中亚国家宪法变迁对中国宪法治理的启示,我认为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一是宪法体制的选择要符合本国的国情和现实条件,既不能只追求理论上的民主进步,也不能简单照搬外国的经验;二是政治转型要循序渐进,要有整体设计和特殊考虑,要着力引入先进民主机制与传统文化的优点相结合,尽量避免民主形式为负面传统所同化和利用而走向民主宪法的反面;三是国家宪法治理中要维护相对的中央权威,以确保在政治、社会、民族、宗教因素复杂的情况下民主制度的有效实施;四是要高度重视民族问题的宪法治理,民族治理既要有制度措施,更要注重民族的文化治理和国际治理;五是宪法制度建设要树立中国品牌,要致力于中国宪法治理的民主化、规范化、理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