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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公共关系是为协调警务工作的内外环境而开展警务活动的特殊公共关系,以促进了解为基础,内求团结,外求发展,从而提高警务工作的社会效益,维护警察良好形象。在群体性事件处理中,警察公共关系的建设尤其重要,特别是健康良好的警察公共关系有利于群体性事件的顺利处置,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新时代群体性事件中的警察公共关系建设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本文重点研究如何建立和完善群体性事件爆发前、过程中、结束后警察公共关系联动机制,以期丰富群体性事件中的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理论,并在实践中促进警察和群众通力合作及时妥善解决群体性事件的危机。文章引言阐述了研究群体性事件中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分析了当前国内外研究群体性事件中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现状,进而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论文具体分为以下五章。第一章先界定了群体性事件的概念,分析了其特点、类型和成因机制,进而梳理了警察公共关系的发展历史进程,在上述内容的基础上分析了群体性事件与警察公共关系的结合点,最后给出了群体性事件中警察公共关系的概念。第二章结合具体事例指出群体性事件中警察公共关系存在警察公关观念落后、应对媒体策略缺乏、处置方法不当等危机现状,并进一步指出产生以上危机的原因。第三章介绍了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及我国香港地区在警察公共关系方面的经验:设置专业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强调与媒体合作;重点建设社区公共关系;重视提升公众满意度;运用新科技、新平台,拓宽与公众交流渠道;通过“辱警指引”处置警民纠纷等。第四章对群体性事件中警察公共关系的体系构建提出了建议,分别从原则、群体性事件爆发前、过程中、事件后三个阶段进行阐释:群体性事件中警察公共关系建设需遵循的三原则是注重预防原则、保持冷静原则、谨慎发布原则。群体性事件爆发前,要树立公共关系意识、规范警察执法理念;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法制素质;防患于未然,建立应急预警机制。群体性事件过程中,要及时快速反应,避免事态扩大;坚持以人为本,避免滥用警械;规范媒体行为,敢于适时发声。群体性事件结束后,要关注警察心理健康;倾听社会大众心声;依法惩治不实言论。第五章,文章的结语部分表达了对群体性事件中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美好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