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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灌溉系统是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是整个农村经济社会实现振兴的重要保障,其运行效率直接关系着国家粮食安全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然而,实际上多数农业灌溉区的灌溉系统并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功能,造成这一农业生产困境的主要原因归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失灵。由于农田灌溉系统所具有的准公共物品属性与农户生产经营私人性之间的冲突,造成农田灌溉系统设施建设和管护等供给无效及偷水和抢水等灌溉用水无序问题是农田灌溉系统治理失灵的主要表现,也是阻碍其功能发挥的症结所在。面对这一农村公共事务治理无效事实,很难有一套科学理论体系对其做出有力解释。作为一种惠顾者所有、民主管理并受益的非营利性村庄经济合作组织,农田灌溉系统在农户相互关联的自组织管理模式下,其治理必然受到村庄制度能力和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因素的影响。村庄制度能力可以为农田灌溉事务提供一种适合的治理舞台,使不同农户主体能够有效协作,达到灌溉资源整合目的,而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可以演化出趋于降低组织内部人际间冲突的自发灌溉秩序,为农田灌溉系统运行提供一种融洽的组织环境。因此,将村庄制度能力和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概念引入灌溉系统治理研究框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研究基于村庄制度能力和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水平双重视角。依据公共事务治理理论、集体行动理论、公共池塘资源理论和制度能力理论等多维理论体系,在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系统综述的基础上,利用黄河灌溉农业生产区的内蒙古、宁夏、甘肃、陕西、河南和山东6省(自治区)1042份农户家庭微观调查数据,剖析了黄河灌溉农业生产区的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现状及问题;构建了村庄制度能力与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水平的表征指标体系,使用因子分析法测度和解析了村庄制度能力与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水平指数。进一步,使用双栏模型(Double-hurdle model)、跨层次线性模型(Hierarchical Linear Models)和分位数回归(Quantile Regression)等多种数理模型和计量方法探究了村庄制度能力和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水平两大关键因子对农田灌溉系统设施供给、灌溉用水秩序和综合治理绩效的影响机理,并结合实证研究结论指出农田灌溉系统治理改进的优化路径。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农田灌溉系统治理主要包括农田灌溉系统设施供给和农田灌溉用水秩序两方面,分别表征了农田灌溉资源系统供给和资源占用维度的治理情况。数据资料分析结果表明,在黄河灌溉农业生产区,有55%的农户对其所在村组的农田灌溉系统设施供给满意,有72%的农户认为村组中大部分农户会遵守村组的农田灌溉用水秩序,说明黄河灌溉农业生产区的农田灌溉系统供给效果一般,用水秩序良好,黄河灌溉农业生产区在农田灌溉系统治理方面仍然存在很大改进空间。(2)村庄制度能力体系包括了知识资源、关系资源和动员能力三个层次。在知识资源层次,农户日常生活中遇到困难相互帮助程度最高,说明在以互帮互助为传统美德的农村社会,村民之间互帮互助是村庄制度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关系资源层次,农户对村干部的信任最高,说明相比较于关系性资源中的其他因素,农户对村干部的信任是村委会或农民用水者协会管理村庄农田灌溉事务自我品牌建设的关键。在动员能力层次,村庄管理组织联户促进集体行动的能力最高,说明农户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能力是村庄动员能力的主要组成部分。(3)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是由农户对村委会或农民用水者协会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响应程度和农户相互之间在农田灌溉过程中的协调程度两方面构成。在农户对村委会或农民用水者协会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响应方面,农户积极参加村委会或农民用水者协会组织召开的相关会议程度最高,说明农户与村委会或农民用水者协会之间的纵向合作形式主要是通过会议决策方式展开。在农田灌溉过程中农户相互之间的协调程度方面,农户与其他成员保持一致保障集体行动成功最高,说明农户相互之间的合作水平主要体现在能否团结一致实现共同目标。(4)村庄制度能力与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水平对农田灌溉系统供给影响显著。村庄空间领域内的知识资源、关系资源和动员能力层次的制度能力因素对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供给的意愿和程度有显著促进作用,村庄空间领域内的制度能力越强,农户参与村庄农田灌溉系统供给的意愿越强,投资或投工村庄农田灌溉系统设施建设和管护的程度越大。农田灌溉组织内部纵向和横向合作水平对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供给有促进作用,农田灌溉组织内部的合作水平越高,农户参与村庄农田灌溉系统供给的意愿越强,投资和投工村庄农田灌溉系统设施建设和管护的程度越大。制度能力与合作水平除了单方面影响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供给外,还存在交互效应,二者的交互项对农户参与村庄农田灌溉系统供给的意愿和程度均有显著作用。(5)村庄制度能力与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水平对农田灌溉用水秩序影响显著。村庄制度能力是通过作用于农户的灌溉行为并进一步影响农田灌溉用水秩序,农户灌溉中的偷水行为减少、用水纠纷降低和用水满意程度提高是制度能力作用于农田灌溉用水秩序的重要媒介。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水平是影响制度能力促进农户产生积极灌溉行为的重要因素,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水平正向调节制度能力与农户用水行为和村庄灌溉秩序之间的关系。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水平越高,越容易促进制度能力对农户灌溉行为的引导与规范。村庄制度能力通过正向影响农户灌溉行为而保障农田灌溉系统用水秩序的维持,是解释农田灌溉用水秩序自组织管理何以有效的一条关键路径。(6)村庄制度能力与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水平对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有显著正向作用。村庄空间领域内的制度能力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之间具有密切联系,表征村庄制度能力的知识资源、关系资源和动员能力层次因素与农田灌溉系统供给维度绩效、秩序维度绩效和综合治理绩效之间存在显著正向关系,村庄空间领域内的制度能力越强,村庄农田灌溉系统供给维度绩效、秩序维度绩效和综合治理绩效越高。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因素对农田灌溉系统供给维度绩效、秩序维度绩效和综合治理绩效具有正向影响效应。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水平在村庄制度能力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之间具有正向调节作用,农田灌溉组织内部的合作水平正向调节村庄制度能力与农田灌溉系统供给维度绩效的关系,农田灌溉组织内部的合作水平也正向调节村庄制度能力与农田灌溉系统秩序维度绩效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