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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思想文化史上,“和”是一个重要的哲学概念,是传统文化的根本精神之一,“和”也是古人的一种心理结构和思维模式,他们以此来规范天、地、人,几乎无所不包,数千年来始终制约着华夏子民的自我意识,支配着华夏民族的生存样式,构成中华民族特有的民族心理和民族性格,是我们民族高超的生存智慧。“和”观念以其巨大的渗透力和生命力,植根于中国传统的哲学、政治、经济、文学、艺术、医学乃至日常的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之中,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每一个社会成员。 本文在总结和借鉴前人的学术成果的基础上,力图使用中国传统固有之观念语言对先秦时期的“和”思想文化观念作一番梳理阐释。从探讨上古先民的“和”观念及辞源学入手,分析了其文化观念得以产生的特定社会历史环境,并在历史的流变中把握“和”的内涵。于此,本文概括得出“和”的基本内涵与特征是:在包容矛盾、尊重差异的基础上,强调通过多元平衡、异质的协调与对立的消解,实现整体的统一与圆融,其主旨精神是:整体和谐(整体是强调其多元间的有机结合、协调一致与共同发展,即多样性的统一)。本文最主要的着力点在于分析阐释先秦诸子的“和”思想观念,从四个角度对先秦诸子的思想进行了梳理,即整体和谐的天人宇宙观、人地生态观、社会政治观与伦理观,对先秦时期和思想文化观念做一个整体窥测,从而彰显其时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