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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开始,发生了一系列财务造假丑闻,进行恶意盈余管理的公司被曝光,美国国会于2002年通过《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以抑制企业利用不正当的会计手法巨额高估盈余。该法案中的核心条款要求公司强化内部控制体系,报告重大缺陷并对报告进行保证。我国政府也陆续颁布了一系列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的规范性文件,充分表现了对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随着我国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是否发挥了预期的作用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选取2014-2016年深、沪两市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以应计盈余和真实盈余衡量盈余管理程度,以托宾Q衡量公司价值,以迪博内控指数作为计量内部控制质量的指标,通过描述性统计、独立样本T检验、相关性分析和回归分析研究盈余管理对公司价值有何影响,以及内部控制对盈余管理与公司价值之间的关系有何影响。通过上述的研究步骤得出在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的以下研究结论: 1.公司价值与应计盈余、真实盈余管理程度显著负相关; 2.在控制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内部控制未能够减弱盈余管理与公司价值间的负相关关系,反而对二者之间的负相关关系起到了正向调节作用。 文章又将资产报酬率作为公司价值的代理变量进行了稳健性检验,结果与上述一致。因此,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应当重视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完善组织建设,提高监管效率,抑制企业盈余管理行为,提高公司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