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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税制改革后我国建立起了统一的税制,然而地区间的税负却存在非常显著的差异。本文试图深入审视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国地区间税负差异的原因,基于税收计划这一特殊的视角,剖析我国各地税务部门在上级部门税收计划这一刚性考核压力下,人为调节地方税收收入以保证各年税收计划顺利完成的行为,并研究这一特殊体制因素对我国地区税负的影响,为我国地区间的税负差异提出新的解释。本文基于对我国各大地区税负的统计分析发现,我国区域间的税负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一些省份的税负和其经济发展水平不相称,并且不同地区税负的变动与经济形势的变动关系存在差异。为了深入研究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本文从地区宏观税负和企业税负两个层面实证分析税收计划对我国地区税负差异的影响。宏观实证方面,本文基于1998-2015年省级面板数据,用动态面板模型,使用GMM估计方法,分地区、分税种研究了税收计划对我国各地区税负的影响。微观实证部分,本文利用1998-2007年工业企业数据库,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分析了税收计划体制对各地区企业税负的影响及差异。另外,本文还基于税收努力指数和企业避税两个角度对文章实证进行了机制检验。本文的实证结果发现,税收计划对税负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且在不同地区、不同税种间存在差异。中西部地区的税负受到税收计划的影响更大,而东部地区则相对较小。原因是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税源丰富,税收征管空间大,其在上级税务部门“基数+增长率”的税收计划刚性考核压力下,为了保证来年的税收计划考核目标也能够顺利完成,更有可能人为调节地方税收收入,应收不收,藏税于民。而对于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由于经济基础较为薄弱,税源较为紧张,其税收征管空间也相对有限,为了完成税收计划以达到考核目标的要求,必须付出更大的征管努力。因此,当上级税收计划增加时,征管努力较大的中西部地区税负增加更多。本文还发现,由于征收隶属关系不同,增值税税负对税收计划的反应在各地区之间差异较小,而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则较大。此外,本文基于税收努力指数和企业避税两方面,对税收计划影响地区税负的一个可能的机制进行了检验。即在税收计划体制下,中西部地区税负更重的一个原因是中西部地区完成税收计划目标相对更为困难,从而表现出更高的征管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