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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还非常缺乏社会性,因为我们缺乏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已不仅是具有相当重要性的历史问题,而且是一个带有突出紧迫性的现实问题。在今天这种紧迫性还在日益增强,因为非政府组织作为一个社会的真正“结构”和“骨架”,其对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价值和作用还没有被充分认识,或者说还处于价值和作用被明显低估的状态。本文运用国内外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建设理论的研究成果,立足对浦东新区发展非政府组织案例的分析,阐述了非政府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可以发挥的功能和可以担当的角色作用,试图说明在发展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创新过程中,非政府组织必须得到培育和发展,非政府组织将在与政府的“互补互动”中承担更多的责任和发挥更大的作用。本文在“引言”部分分析了文题所用“非政府组织”,不同于常说的“非政府组织”的理论溯源,给出了非政府组织概念的一般内涵。第一章主要阐述了非政府组织的兴起,并运用浦东的两个案例公益性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行业协会的发展作了分析。第二部分主要论述了非政府组织在社会建设中作用的发挥,特别是在社会事业发展领域和社会管理领域发挥作用的机制,从而提出非政府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一般功能。本文第三章结合浦东新区的实践,分析了非政府组织发展所面临的主要挑战,以及社会治理背景下非政府组织发展对政府管理模式的内在吁求,论述了非政府组织与政府良性互动的必要性,并从浦东案例给出了非政府组织与政府良性互动的可能性,从而提出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的新型合作模式。本文认为,政府不是万能的,过去的实践表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府在社会建设方面已经“力不从心”;政府的管理能力是有限的,未来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离不开非政府组织。社会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形成一个多元共存、多元共享、多元共治的现代社会。非政府组织是实现政社合作的重要“伙伴”,发展非政府组织有利于优化政府的社会共同服务和社会治理功能,政府应当注重培育社会结构的体制环境和公共政策,拓展非政府组织的功能领域和创新公共服务的社会机制;应当不断探索改革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和机制,积极培育非政府组织和其他社会化机构承担起相关社会管理职能。要更加注重公共事务管理社会化,更加注重培育社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本文提出,非政府组织的良性发展及其作用的良好发挥,既可以减轻政府在社会管理方面的压力,也可以减少政府社会管理的成本;互补互动的政社合作关系是“政社合作、官民协同”的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转变的立足点和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