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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从传统型社会向现代型社会的转型,传统型社会中的一些传统因素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必须加以改造,例如乡村社会中的丧葬习俗--土葬。本文以乡村社会的违规土葬为案例,通过对违规土葬发生的社会环境、违规土葬各行为主体的行动进行深入细致的描述与分析,笔者发现在乡村公共空间中,违规土葬的涉及主体乡村民众与乡村治理精英在乡村公共空间各自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进行着选择与行动,正是由于他们的选择与行动才促成了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相互妥协的状态。
在乡村公共空间,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通过正式途径和非正式途径产生合法化压力,在合法化下压力下民众无奈抛弃传丧葬的传统仪式,选择在夜间对死者进行“偷埋”,这种“偷埋”行为在民众之间通过有意或无意地模仿与示范得到了普遍化发展。面对新出现的“偷埋”行为,乡村治理精英曾采取过治理措施,面对“偷埋”行为的普遍化,乡村治理精英表现出了力不从心,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乡村治理精英最终选择默许违规土葬的存在。正是在乡村治理精英和乡村民众共同的选择与行动下,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形成了相互妥协的状态。
乡村治理精英的“默许”行为是正式制度妥协于非正式制度的突出表现,乡村治理精英的利益追求是正式制度妥协于非正式制度的动力机制,正式制度流于形式是正式制度妥协于非正式制度的行为结果。另外,非正式制度的去形式化是非正式制度妥协于正式制度的突出表现,正式制度的合法化压力是非正式制度妥协于正式制度的动力机制。另外,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相互妥协的状态使乡村社会形成了隐蔽型的秩序,这种隐蔽型的乡村秩序具有不合法性和不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