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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国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女生总量超过男生且发展趋势明显,这一现象被称作“高等教育女性化”,自20世纪60年代末至今已在多数国家和地区发生。本文运用综合研究方法,以国际比较为开端、以现代化进程中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的变迁为脉络、以结构互动为框架,研究中国高等教育女性化的规律性问题,并解答其成因、预测其趋势、探究其所蕴含的价值与挑战、提出潜在应对之策。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研究发现是:(1)呈现世界范围高等教育女性化的变化规律、不同形态和发展趋势。研究发现,这一现象于20世纪60年代末在欧美国家开端,随后向世界范围蔓延。中等收入水平与高等教育大众化是其发生的基本前提。以美国为代表的先发国家2010年前后达到峰值并呈收敛趋势;以中国为代表的新近国家呈现继续发展的态势;尚未发生的国家集中在南亚、中东、撒哈拉以南非洲等地区,日本、韩国、德国是其中特例。中国的高等教育女性化现象符合世界总体规律与自身发展状况,具有合理性。(2)呈现国内各省高等教育女性化的变化规律、不同形态和未来趋势。研究发现,这一现象于1998年在新疆开端,随后出现在上海、天津、北京等东部省份,并逐渐向全国蔓延,至2014年仅剩安徽、湖北、江西、甘肃、江苏5省尚未出现。本文初步估计,2020年前后中国可能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在校生可能达到4000万上下,在校女生可能超过男生200~400万;2030年前后中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可能达到约65%,在校生可能达到5000万上下,在校女生可能超过男生600~1000万,并进入性别结构的较稳定状态。届时中国可能超过北美2010年前后近300万的高等教育女性化数量峰值,成为世界范围在校生“女男差”数量最大的国家。(3)解析高等教育女性化发生的宏观机制。以62个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1999~2014年数据、国内31省1997~2010年数据分别构建面板回归模型。研究发现,回归模型呈现出对女性高等教育机会的正向影响超过男性的情况,说明社会进步对高等教育女性化的发生起到促进作用。值得注意的是,代表少子化的自变量“人口出生率”显著促进中国女性高等教育机会的增长,同时对中国男性高等教育机会的促进更加强烈。一定程度反映了中国适龄人口男性数量远高于女性的失衡现状,这是少子化、男孩偏好、出生性别选择相叠加的后果。这一回归结果或能拓展计划生育政策在性别视角教育公平问题研究中的理论价值。(4)解析世界范围高等教育女性化的成因。研究发现,现代学校教育一定程度消弭了性别差异、保护了女性能力。在此基础上,高等教育女性化与世界思潮、市场结构调整、生产生活方式变革、基础教育普及、高等教育大众化等相伴而来,是现代化的重要结果。年轻一代更加开放、主动、多元的自我认同,引起男女学生与学校间的亲疏关系发生变化,进而催生了历史性的相对“出让”现象在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出现。即男性追求学校外部繁荣市场中更多、更快、更好、更具经济价值的选择,从侧面促进高等教育女性化现象的发生。经济水平、意识形态、文化传统、国家制度、教育普及等因素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表现,使高等教育女性化的不同形态普遍存在。(5)解析中国高等教育女性化的成因。研究发现,社会主义制度、恢复高考、改革开放、高校扩招等因素对女性参与高等教育产生积极影响。始于西部边疆民族地区、东部发达地区紧随其后并向全国蔓延的发展脉络背后,蕴含着现代化进程中不同地区典型的经济、文化、教育、人口等特征。农村女孩的弱势地位较为明显且中西部尤其突出。在不同时代的青年男女身上,关于教育的自我认同与选择逻辑发生一些变化,这种变化从个体互动层面解释了中国高等教育女性化现象的成因。(6)探索高等教育女性化蕴含的机遇与挑战,并提出应对之策。研究发现,针对人类社会的严峻问题,教育回归人文主义的呼声自2015年在世界范围展开。通过普及女性“关怀”的价值进而回归人文主义教育,是高等教育女性化带来的重要机遇。挑战在于社会认知较为滞后、大学尚未做好准备、学科与劳动力市场存在性别结构矛盾、女生的数量优势可能加剧“甲女丁男”的严重程度。潜在对策包括普及性别教育进而促进社会性别主流化、改进大学服务以顺应女生的增多、完善国家法律政策、构建多元评价体系、借鉴“双轨制”来缓解高等教育女性化的数量峰值。本研究的主要创新点是:(1)将中国高等教育女性化现象纳入世界范围的国际比较与现代化进程两个维度中,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2)以结构互动为理论框架,结合宏观层面的社会变迁与微观层面的个体选择机制,综合进行成因的解释;(3)针对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内在逻辑,提出男生“出让”教育机会的相关理论;(4)拓展独生子女政策在性别视角教育公平问题研究中的理论价值;(5)初步预测中国高等教育女性化的世界峰值,将女性“关怀”的价值纳入人文主义教育回归的理想中,并探索高等教育女性化蕴含的挑战,进而思考潜在对策。本研究的不足之处、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是:(1)没有对学生跨国流动这一因素进行深入考察;(2)没有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选拔制度纳入研究范围进行比较分析;(3)对以新疆、江苏为代表的典型省份的研究还不够全面深入;(4)没有将“双一流”、“单一流”、普通高校的层次划分纳入研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