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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复杂形势,自进入21世纪以来,以表达利益诉求为主要目的的群体性事件呈现"发生次数、参与人数"逐年增加的"双高"趋势。而在Web2.0时代,新媒体以其交互、快速的传播方式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演化起到了重要的动员作用。本研究通过选取"厦门PX项目事件" "湖北石首事件""广东乌坎事件"这三个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目前群体性事件中政府对新媒体的应用管理状况得出如下结论:(1)新媒体具有即时性、交互性、开放性的信息传播特征,对政府的危机决策能力、信息公开能力、舆论监管能力和政府形象塑造能力造成了巨大挑战;(2)面对新媒体的广泛冲击,我国政府积极利用网站新媒体、即时通信新媒体、移动新媒体等平台对群体性事件加以应对处理,并通过完善法律体系、健全管理机构、扩大监管范围等方式加大对新媒体的应用管理,实现了官民沟通更加顺畅、官方舆论影响增强、网络媒体环境优化等治理成效;(3)我国政府在新媒体应用管理中存在反应速度迟缓滞后、缺乏舆论预警与监测、新媒体利用严重不足、新媒体管理方式失当、新媒体舆论应对乏力的现实困境。其中既有来自于政府层面对新媒体重视意识不足、管理思维方式被动滞后、新媒体管理能力不足的原因,也与网民群体缺乏理性的参与意识和媒介素养,以及新媒体本身的传播特性有关。为此,我国政府在借鉴发达国家新媒体应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1)政府层面:坚持信任获取、双向沟通、公共利益至上、放低姿态的基本原则;加强网络舆论的监测预警;增进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与准确性;提高新媒体的应用管理意识;提升新媒体的操作应用水平;建立新媒体舆论的评价补偿机制;(2)政府—网民层面:重视意见领袖的作用;加大网络公民媒介素养教育;(3)政府—新媒体层面:建立系统的网络治理法律体系;树立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融合的自觉意识,积极推动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融合。总之,网络舆论空间为广大网民提供了实时的的对话交流空间,让原本分散的民众意见能够迅速汇集成群体性意见,有助于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新媒体的应用管理,就是将网络舆论传播纳入到我国的法治进程,实现秩序价值。同时明确公权力与私权利的界限,合理把握国家权力和公共利益的行使范围,维护公民个人隐私及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