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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人民观作为党的理论重要组成部分,昭示了党对人民群众的根本看法。中国共产党人民观形成的主要理论来源有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列宁的公仆思想、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中国共产党人正是以这些理论为基础结合中国实际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观。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形成了为人民服务的人民观,指出人民群众才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坚持把群众路线作为党的工作方法、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观点。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人民观继续发展,形成了以人民为主体的人民观。以人民为主体的人民观明确了我们党要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树立热爱人民的伟大情怀,必须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确保群众利益无小事。党的十八大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社会发展的新常态,着力推进理论创新,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告诫全党同志一切为了人民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变的初心,依靠人民是中国共产党事业成功的重要保障,成果由人民共享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根本目的,“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是中国共产党人永葆先进性的境界情怀。总的来看,党的人民观在历史变迁中一脉相承,既有优秀传统的继承,也有新的时代因素的充实。具体来说,其历史变迁具有以下四个特征:不断丰富群众路线的科学内涵、不断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巩固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不断深化领导干部的公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