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也是我党执政兴国的重要经济基础。搞好国有企业,不仅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经济问题,也是关系社会主义事业前途的重大政治问题。《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对国有企业而言是挑战也是机遇。《劳动合同法》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同时也促使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转变理念。企业的发展模式,应由以低劳动成本为基本竞争手段转变为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为基本竞争手段,从而成功实现《劳动合同法》在企业管理工作中的软着陆。本文首先从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出发,分析了现在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管理理念相对发展落后、缺乏良好的科学管理环境、人力资源相对过剩及分布不均、人力资源结构不尽合理、企业职工再教育工作创新不足、人才衡量标准不完善、人才流失现象严重、国有企业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关系模糊、国有企业办社会制约了人力资源开发的效率等。并且深入探究了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人力资源管理体制落后、制度执行力度不足、人力资源开发缺乏创新等。其次,深入研究了《劳动合同法》对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的影响。主要从人力成本、劳动合同、劳动派遣、劳动诚信、工会作用等方面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来了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应对《劳动合同法》的策略,主要有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提升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水平、加强人力资源激励机制、引入三方协商机制、协调企业与工会的关系等方面。最后,以上述理论研究为基础,结合本人工作实践经验对本人所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受《劳动合同法》具体影响及企业所采取的对策进行了总结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