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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周铜器动物纹饰的命名上,学界对龙纹和凤鸟纹的界定向来无一致标准。一些既具龙的形象特征又有凤鸟形象特征的纹饰,在命名上更为混乱,例如在此铜器中被称为龙纹的在彼铜器中却被称为凤鸟纹。本文的第一任务即是试图从纹饰包含的内容与造型特征两方面对龙纹和凤鸟纹进行界定研究。同时,对学界热议的饕餮纹,也专门作了全新的探讨。饕餮纹因《吕氏春秋》提到“周鼎著饕餮,有首无身”等语,历来学者一直将其作为单独类别的纹饰来研究。虽然当代学者也有人试图探究龙纹与饕餮纹的关系,但均是从比较虚的层面上作推测性的论述,故无实质性的学术成绩。本文将最大范围能找到的有关商周铜器图片资料,从中拷贝出饕餮纹与龙纹,分别一一排列,对各个部位的构成造型作细致的对比,证明饕餮纹是龙纹的一种表现形式。至于龙纹造型类别的划分与凤鸟纹造型类别的划分,老一辈学者因是以所有纹饰为对象进行的分类,其划分类别过于庞大而细碎,究其实便等于无分类。后来学者或合成较大之类,取某几个部位作分类标准,但因某些纹饰并无相同的器官,则往往无法将所见纹饰全部归类,于是又替换成其他特征来分类,则导致分类标准的不确定性。笔者从解决主次矛盾关系的角度出发,认为类别划分应有一个着眼整体的统一标准,即所有纹饰形象都具备的最有代表性的肢体器官。经笔者反复排比归类研究,终于找到只用一个标准便可进行准确而清晰地分类,即以尾部造型为标准。具体说来,就是:龙纹以躯尾造型为标准,凤鸟纹可分无尾、有尾两类,其中有尾凤鸟纹的分类以羽翅后的尾部造型为标准。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理论基础,以王国维先生的“二重证据法”为研究方法,试图破解铜器研究上的重要历史悬案。首先结合文献资料,对历来混乱的龙纹与凤鸟纹的分类标准重新进行了界定。又以大量的第一手纹饰资料为依据,详细论证了饕餮纹是龙纹的一种表现形式。同时对比有关文献,指出了古人定名“夔纹”与今人将“饕餮纹”改称“兽面纹”的不合理处。在龙纹与凤鸟纹的各自造型的归类上,克服了过去漫无边际的标准,找出最有代表性的唯一标准,进行准确而清晰的分类。以上是论文的核心内容,也是本论文的创新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