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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中,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单纯依靠产品或服务方面的创新已经不能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只有通过不断的商业模式创新,企业才能获得持续的竞争优势。与此同时,在当前商业生态系统的背景下,企业的商业模式创新过程已经由个体的企业行为向系统内各个成员的共同演化、协同创新转变。当前企业的商业模式创新都是置身于商业生态系统中的,所以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商业生态系统的影响。这种情况下,商业生态系统的治理就显得尤为重要。良好的治理机制能够协调商业生态系统内企业的利益冲突并维护系统稳定运行,保障企业的商业模式创新活动得以顺利开展。
许多学者就商业生态系统治理机制与商业模式创新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但是他们的研究大多聚焦于商业生态系统中企业的双边关系或者自我中心网络的治理,并且大多关注的是商业生态系统治理机制对商业模式创新的直接影响,忽略了中间过程,以及他们的研究也忽略了商业生态系统层面和企业层面的相关权变因素在这两者之间的作用。所以本文从整个商业生态系统的角度出发,将商业生态系统治理机制分为契约治理和信任治理两个维度,分别探讨了其治理机制对系统内成员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本文还引入动态能力作为中介变量,以及物种多样性和生态位重叠度这两个权变因素作为调节变量,探讨了企业的动态能力在商业生态系统治理机制与企业商业模式创新之间的中介效应,以及物种多样性在商业生态系统治理机制与企业动态能力之间的调节效应,生态位重叠度在企业动态能力和商业模式创新之间的调节效应,并且建立了理论模型,通过实证研究检验了它们之间的关系。
结果表明:第一,商业生态系统治理的契约治理机制和信任治理机制两个维度均对商业模式创新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第二,商业生态系统的契约治理机制和信任治理机制两个维度对系统内成员企业的动态能力提升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第三,动态能力对商业模式创新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第四,动态能力在商业生态系统治理机制与商业模式创新之间起到了完全中介作用;第五,物种多样性在商业生态系统信任治理机制与动态能力之间起到了负向调节作用;第六,生态位重叠度在动态能力与商业模式创新之间起到了正向调节作用。
许多学者就商业生态系统治理机制与商业模式创新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但是他们的研究大多聚焦于商业生态系统中企业的双边关系或者自我中心网络的治理,并且大多关注的是商业生态系统治理机制对商业模式创新的直接影响,忽略了中间过程,以及他们的研究也忽略了商业生态系统层面和企业层面的相关权变因素在这两者之间的作用。所以本文从整个商业生态系统的角度出发,将商业生态系统治理机制分为契约治理和信任治理两个维度,分别探讨了其治理机制对系统内成员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本文还引入动态能力作为中介变量,以及物种多样性和生态位重叠度这两个权变因素作为调节变量,探讨了企业的动态能力在商业生态系统治理机制与企业商业模式创新之间的中介效应,以及物种多样性在商业生态系统治理机制与企业动态能力之间的调节效应,生态位重叠度在企业动态能力和商业模式创新之间的调节效应,并且建立了理论模型,通过实证研究检验了它们之间的关系。
结果表明:第一,商业生态系统治理的契约治理机制和信任治理机制两个维度均对商业模式创新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第二,商业生态系统的契约治理机制和信任治理机制两个维度对系统内成员企业的动态能力提升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第三,动态能力对商业模式创新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第四,动态能力在商业生态系统治理机制与商业模式创新之间起到了完全中介作用;第五,物种多样性在商业生态系统信任治理机制与动态能力之间起到了负向调节作用;第六,生态位重叠度在动态能力与商业模式创新之间起到了正向调节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