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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发生后,我国的公民以十分主动和自发的姿态投入到了抗震救灾的活动中。其参与的动机、参与的方式以及参与的能力都与传统参与存在着许多的不同点,而这些不同点不但影响着整个抗震救灾活动,而且还对整个社会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甚至有许多人因此将2008年视为了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元年”。基于此,本文试图从自组织系统理论和民主行政理论的复合视角出发,对汶川地震中的公民自组织参与活动进行分析。本文首先是将整个抗震救灾过程视作了一个由政府、公民以及各种社会组织等要素构成的公共危机治理系统。公民自组织参与实质上该系统内各要素相互作用、重新组合的结果。文章将公民自组织参与界定为了公民在没有外部力量强行驱使的情况下,自发、主动地参与到公共管理活动中,在活动过程中相互协调、联合行动,并且试图使其行为实现有序化的行为过程。然后,文章以公民参与的意识和能力、公民与政府的关系以及参与保障机制的构建这三个维度为分析框架,具体探讨了汶川地震中公民自组织参与的产生基础、参与内容、存在问题以及有序化发展的途径。本文认为,政府、公民以及公民组织这些系统要素本身以及相互之间关系所发生的变化,打破了原有的公共危机治理系统的平衡;这些要素之间的重新组合又使得此次的公民参与活动凸显出了自组织参与的特性,并且其重新组合的结构还直接影响到了参与以及抗震救灾的实际效果;但是各个要素之间在重新组合的过程中仍也会存在着矛盾与冲突,因此公民的自组织参与仍存在一定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实际就是公民自组织参与活动走向有序化的过程,同时也是公共危机治理系统更加完善的过程。通过对整个汶川地震公民自组织参与活动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公共危机治理是一个由政府、公民以及社会组织等要素构成的有机系统。该系统具有复杂性、开放性以及动态性等特点。在这个系统中,公民不是被动的承受者,而是主动的参与者,且政府与公民的理想关系模式是协作伙伴关系。(2)公民个体、非政府组织以及企业组织都是公民自组织参与的主体形式,而公民参与危机治理的领域可以涉及到危机治理的各个阶段,参与的方式则主要包括了构建志愿者组织、开展联合协调活动以及与政府建立合作关系等。(3)有序化的公民参与才能真正有助于公共危机的治理,而公民自组织参与的有序化发展一是需要公民以及公民组织参与能力的不断提升,二是需要政府与公民关系的不断调整,三是需要保障机制的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