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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印发国企改革的总体框架性文件《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新一轮的国企改革大浪潮正式掀起。市场化的改革需要市场化激励方式的支持。随着改革的深入,国有企业面临的环境逐渐向市场化发展。在市场化的环境中,如何运用股权激发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将对国企改革未来发展有着深远影响。股权激励已经在企业激励领域运用多年,并逐步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推行。但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各种因素依然制约着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果。本文采用实证分析法,检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实施前和实施后业绩的变化、未实施过的和实施过的在实施前后业绩的差异,以及地方性国企和央企在实施前和实施后业绩变化的差异。本文实证研究表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实施后业绩比实施前的业绩明显提高,实施过的业绩优于未实施过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说明了股权激励的实施对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业绩提升的显著有效性。此外,地方性国企在股权激励实施后,净资产收益率、资产回报率、托宾Q等公司经营指标有明显提升,而央企的公司经营指标未见明显改善,说明地方性国企股权激励实施效果优于央企。尽管如此,股权激励力度未能与地方性国企业绩呈现显著相关性,说明股权激励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考量,例如激励对象、激励数量等。此外,实证说明管理层薪酬与公司业绩呈现显著正相关性。在本文的最后,根据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的情况,结合本文中实证分析的相关数据,对改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进行了思考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