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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问题是影响其发展的重要问题。当前,我国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是不完善的省级统筹,带来了一系列不利于社会公平的问题,因此亟需尽快采取措施,解决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层次偏低问题。随着劳动年龄人口的迁移以及人口年龄结构的逐渐老龄化,各省份的养老金支付压力呈现出了明显的差异化特征。为了均衡各省份之间的养老金支出压力,提高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层次,中央政府于2018年7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中央调剂金制度,要求全国31个省份根据当地的在岗职工工资水平、在岗职工人数,按照一定的上解比例,向中央上解一部分的养老当期结余作为全国调剂总基金;之后,依据全国调剂总基金与全国总离退休人数计算得出人均拨付定额;最后根据各省核定的离退休人数拨付调剂金,实现调剂结余的作用。广东省作为2018年向中央上解养老金收入最多的省份,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据此论文养老金收支平衡的角度出发,重点分析中央调剂金制度对广东省养老金收支结余带来的影响并提出对策建议。参保人口是影响广东省养老金收支的重要因素,因此,论文首先对广东省2018-2067年的在职参保人数以及退休参保人数进行预测。以广东省1%人口抽样数据、人口普查数据以及中国劳动统计年鉴数据为基础数据,并采用人口年龄移算法和灰色模型理论,预测现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下未来50年广东省“职保”参保人口数量,分析现行政策对广东“职保”缴费人数的长远影响。其次,根据广东省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了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精算模型,测算未来50年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支出情况。之后,在人口和基金收支测算的基础上,测算未来50年广东省中央调剂金上解额与拨付额,分析中央调剂金制度对广东省养老基金当期结余与累计结余的影响。从长期来看,中央调剂金制度会减少广东省养老基金的增量与存量,增加未来广东省养老金支出压力,加大了对财政补贴的依赖程度。文章通过分析中央调剂金制度对广东省养老金收支平衡产生的影响,可以得出四条主要结论:(1)中央调剂金制度影响了广东省养老保险基金的增量与存量;(2)中央调剂资金规模与调剂效力受到了人口年龄结构的影响;(3)现行的中央调剂金制度还不完善,无法对不同省份的历史债务、养老金结余量的变化等实际情况做出迅速、有效的反馈与改变;(4)中央调剂金制度作为一项过渡政策,短期内有着良好的调剂效果,但是恐不能持久运行。据此,提出了提高最低缴费年限、完善财政补贴政策、建立中央调剂金制度反馈与调节机制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