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劳动分红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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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集体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组织,它是指在城镇范围内各行业举办的各种形式,实行民主管理,集体劳动,资财由特定范围内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按劳分配为主的法人组织。我国的城镇集体企业从组建到现在已经历经了 70年的发展历程,见证了中国经济和法治建设的成长与发展。由于城镇集体企业在法律上一直存在着所有权主体不明确的问题,所以虽然经过多年的改革及探索,但是城镇集体企业所有权如何实现,在我国法学界一直存在较大争议。劳动分红制度作为行政法规规定的集体企业采用的分配方式,它既是城镇集体企业所有权实现形式之一,也是宪法规定的按劳分配原则的体现。它具有的深厚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基础,不仅体现了公有制的先进性,而且是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针政策相统一的分配制度,是能够实现劳动者共同致富的有利通道。本文中以法律视角详细论述了劳动分红的内涵和意义,并以劳动分红在M市L总公司和华为公司中的实践模式进行分析,研究其先进性及探索如何通过该制度重新构建集体企业所有权实现形式。同时,在本文中揭示劳动分红推行中存在的立法空白、参与主体不明确、未规定在企业章程、分红比例僵化、外部审批制度存在弊端和缺乏第三方独立审计的五方面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并对应前述五点问题提出消除障碍、改革完善劳动分红制度的五点建议,包括建议国家进一步明确细化劳动分红制度,建议现有职工和特殊情况下的离职、退休职工有权参与劳动分红,建议企业将劳动分红规定在章程和制度中,建议进一步明晰政府与企业在劳动分红制度的权限和建议劳动分红前引入独立第三方专项审计。力求从法学角度对于劳动分红制度在城镇集体企业范围内如何更加合理合法的运作及发展进行论述及分析。在现阶段中国公有制企业转型背景下,该论文内容可以为城镇集体企业产权结构的重新构造和职工作为城镇集体企业真正的主人提供理论依据补充,为城镇集体企业改革进一步理清改革思路、完善改革措施提供一定的指导依据,为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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