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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阐述法院调解制度的内涵和在我国的历史沿革,比较我国法院调解制度与其它国家所实施的调解制度的不同之处,说明法院调解是我国一项颇具特色的民事诉讼制度,体现着我国传统文化中“和为贵”的观念。它能够通过促成当事人的合意去解决纠纷并且具有较稳定的效果,因而它长期存在于我国的民事诉讼中,甚至成为民事诉讼的一个基本原则。文章通过审判实践中调解的具体运用,分析我国现行法院调解制度中存在的弊端,针对以上弊端作者提出了建立以调审分离为核心的运行机制来改革和完善现行法院调解制度,以便能更加合理、公正、快捷地解决纠纷。
论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正文部分包括三章:
第一章为法院调解制度概述。本章通过概述法院调解的涵义、原则和实践中的操作方法,以及我国调解制度的历史沿革和其他国家的比较来阐述法院调解制度。
第二章为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本章通过分析我国法院调解制度存在的重要意义和其在实践中的优势,引出我国法院调解制度本身存在的不足和由于审判实践中偏重调解带来的不足,从而指出改革和完善我国法院调解制度已迫在眉睫。
第三章为改革和完善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建议。针对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不足,笔者从立法和实践两个层面提出了完善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具体设想,如设立法定的可调解范围、调解的前提条件和规范调解方式等一系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