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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责任是金融控股公司所特有的一种制度,是指金融控股公司对其缺乏偿付能力的金融子公司的资本协助义务或给予特殊机构因对其破产的金融子公司实施存款保险等措施而造成损失的适当赔付责任。有限责任和存款保险制度自产生起就伴随着道德风险问题,而且这种风险由于金融控股公司控股结构和金融混业两方面的特征有扩大化的倾向,扩大化的风险经过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得以实现。金融控股公司由于控股公司和混业经营的特点所造成的道德风险扩大问题存在于我国经济现实中,并能够通过关联交易得以实现。同时,出于弥补政府监管制度的不足、配合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抑制金融控股公司的滥设的考虑我国有必要引进加重责任制度,而且在经济、法律、技术上是可行的,可以从法律体系、适用范围、责任内容、适用机制、执行措施、救济程序等方面进行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