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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各国行政规划研究的深入,我国也引入并对其进行了研究。行政规划涉及的利益之大、利益主体之广,法律就不得不对其进行规制。以往学者们尝试从实体法上、程序法上对其进行规制,但是由于行政规划自身的特殊性,可谓是收效甚微。软法的提出及兴起,可以说是为规制行政规划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特别是对于行政规划中的“灰色空间”,提出了新的规制方法,这样就会减少“合法不合理”等行政规划的出现,促进行政规划的法治化进程。软法规制方法是文章的核心所在。文章通过对价值判断的方法、比较的方法、历史考察的方法、逻辑分析的方法等,对软法规制行政规划的优越性、软法如何规制行政规划展开论述。文章首先从行政规划和软法的一般理论着手,介绍了两者的关系以及软硬法之分、软硬法的关系;其次从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角度论证了文章题目,也就是软法规制行政规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再次对软法规制行政规划的结构和框架做了一个解读,使得软法作为一种工具,实现其价值;最后从软法责任的实现出发,进而引出确保软法责任实现的途径,一来满足了法律逻辑学的要求,二来也充实了文章的整体机构。